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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城市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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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6-09-12
  • 发文字号: 宝工管〔2016〕25号
  • 发文日期: 2016-08-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城市工业园区

 

 

园区各部门、直属公司、村:

为规范园区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用车使用效率,确保节约经费、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现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一、日常管理

1、本制度所指车辆为上海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别克商务车(沪K57108)、考斯特中型客车(沪B61240)及尼桑全封闭皮卡(沪GP3315),由园区办公室管理

2、单位车辆主要用于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接待、公差、勤务等活动,车辆须按规定停放指定地点,除特殊情况不允许在外过夜;个人原则上不得借用单位车辆,如因特殊原因,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此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3办公室管理车辆,按“一车一本”的方式做好登记记录,每月记录车辆行驶里程,按日期记录出车、加油、保养等数据情况,以便严格车辆管理,合理规范车辆使用,节约经费开支。

4、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严格按照出车事由使用车辆,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出车时驾驶人员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据,做到证件齐全,并熟悉和了解车辆性能,严格按照车辆性能、用途使用车辆,严禁盲目乱开,损坏车辆。

5、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借给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与车辆相关的工具、物品、ETC卡只适用于对应的车辆,加油卡只限于公务车辆使用,严禁私自挪作他用。

6、园区相关执法执勤及特种车辆的日常管理由相关部门参照本制度执行;执法执勤及特种车辆一律不得外借,或用于工作以外用途。

二、车辆调度

1、办公室负责其管理车辆的调度,各部门用车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使用申请单》,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送至办公室,安排派车。

2、办公室根据送交申请单的先后顺序,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调配,各用车部门、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安排。

3、凡未提交申请或不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不得派车;遇到申请时车辆已派遣无法安排车辆的情况,则由申请人自行解决出行车辆。

三、维修保养

1、办公室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年检、保险及行驶所需的其他相关的手续、证件等均统一由办公室指定驾驶员负责办理。

2、驾驶员依据车型及车况,按公里数或定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驾驶员需按“先申请后维保”的原则填写《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3、驾驶人员驾车出发前须做好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燃油、机油、灯光、制动、转向、轮胎等有无问题,保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车容整洁,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确保安全行车,防止行车途中发生意外,如出车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立即停车检查,确认无碍后方可继续行驶。

4、驾驶人员根据使用情况,每次车辆回场后对车辆进行清洗、检查保养,并将行车途中遇到的问题向办公室通报,以便办公室对车辆检查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通常情况下,办公室每周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1次,根据季节特点、行车里程、使用情况,适当调整车辆检查保养的内容和间隔时间,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6、有固定车位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关闭电源、车窗,锁上车门和后备箱,外出时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防止丢失或损坏。

四、费用报销及违章处理

1、费用报销。

城市工业园区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的有以下几项:车辆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

2、违章处理。

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罚款的由个人承担,单位不予报销;因其他个人原因违反法规、规定造成的费用也由个人承担。

出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处理事故的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事故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因驾驶人员违法、违章(如酒驾、闯红灯、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处罚的,驾驶人员应接受交管部门处罚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驾驶班人员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7、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安排好自身工作,将车钥匙交其他驾驶员保管。

8、严禁加油卡私用或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宝工管〔2013〕33号文不再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3、园区下属公司、村的车辆管理制度参照本制度制定。

 

附件:

1、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使用申请单

2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1: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使用申请单

日期


车辆要求


申请部门


车辆使用具体原因


备注


 

   分管领导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使用申请单

日期


车辆要求


申请部门


车辆使用具体原因


备注


 

   分管领导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2: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车牌号:


上次维保日期:


车辆维保地点:


维保类型

      故障维修□    事故□    保养□

维保

内容


备注


     审批:                      审核: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车牌号:


上次维保日期:


车辆维保地点:


维保类型

      故障维修□    事故□    保养□

维保

内容


备注


     审批: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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