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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 2022-03-25
【字号
  • 所属类目: 规划计划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3-25
  • 发文字号: 宝国资委〔2022〕4号
  • 发文日期: 2022-03-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资委

各区管企业,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325


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宝山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和北转型的关键之年,区国资委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以赴育新机、开新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做强主业、做实改革、做活机制、做优监管为主线,加强党建引领国企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在宝山新一轮转型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一、2022年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和北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国资国企的应有作用;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国资国企保值增值;全面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国有经营性资产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能级;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二、主要任务措施

(一)优化国资国企功能布局

1.优化区属国资战略布局。按照区属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快形成适应宝山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1+5+X”国资国企功能布局,其中,“1”是指资本管理投资平台,“5”是指形成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商业商务、文化旅游、科创产业五大功能版块;“X”是指与各版块相对应的主业清晰、主责明确的企业集团。上半年稳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管理集团、城建集团和高新园区集团3家集团公司的组建和专业化整合,下半年,再适时启动2家集团公司的组建工作。

2.做强区属国企金融服务功能。完成投融资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推动科创产业基金和城市更新发展基金有效运营;加大国有资本对区域产业升级、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等领域项目的参与支持力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过科创产业基金引入2-3个区重点产业子基金和若干个重点产业项目,通过城市更新基金推动3-5个重点区域城市更新项目启动。

3.做强区属国企的主责主业。围绕宝山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明确各直管企业主责主业,有序加快非主业企业、非优势业务转型升级,逐步做强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充分发挥稳增长促发展长效工作机制作用,坚持稳中求进,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在逆周期调节、市场补位、托底尽责方面的功能,直管企业力争实现净利润同比增加10%,完成净资产收益率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5%

(二)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创新

4.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深化综合改革动员大会和干部大会。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优化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等六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的综合改革。

5.推动国有资产转型升级。全力推动《国资国企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按照转型升级、提升效益、转变形象、确保安全的目标,2022年确保完成75万平方米经营性资产的转型升级,督促企业实施一项目一方案,抓推进、抓落实、抓督查,有效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提升国企产业能级

6.激发薪酬考核激励作用。按照市国资委关于新一轮国企领导人员薪酬考核工作要求,结合各直管企业的功能定位、主责主业,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宝山区国有(集体)主要领导人员薪酬考核实施意见》。以绩效为导向,分类制定新一轮直管企业绩效考核一企一方案,强化薪酬与业绩双对标,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对于职业经理人及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与市场化接轨的薪酬架构,真正让考核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

(三)构建国资国企监管体系

7.实现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全覆盖。深化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加强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国有资产实时动态监管。在全面完成委托监管企业关停并转工作基础上,深化经营性国资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完善委托监管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培训等,推动直管企业和委托监管企业联动发展,健全直接监管、委托监管二者改革发展协同机制,构建国资监管新格局。

8.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完善防风险强监管工作机制,压实直管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体责任并层层落实,严格大额资金投融资项目、基金投资管理项目审批,建立风险防控体系,防止发生金融投资领域系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9.忠实践行社会责任。巩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深化产业合作、消费扶贫和援派干部工作。支持直管企业发挥主业优势继续助力本区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直管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系统企业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指导督促系统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方案,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推动系统企业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化解机制。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初信访一次性解决率,深化重复信访化解攻坚,做好重点节点信访稳定工作。

(四)坚持党建引领改革发展

10.推动党建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经营管理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实现有效联动,把党建成效转化为国企发展活力。全面梳理直管企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研究制定19大项86条前置事项清单,确保前置程序发挥实效。

11.党建赋能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把加强党建工作贯穿企业治理的全过程,切实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在实施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过程中,同步完成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章程,并明确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权责边界,推动各个治理主体更好发挥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12.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深化和向国企基层延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加强档案、个人事项填报等监督管理。不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国资国企巡察力度,10家直管企业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实现直管企业巡察全覆盖。配合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直管企业的监督,营造国资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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