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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结报告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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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统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3-11
  • 发文字号: 宝统〔2024〕3号
  • 发文日期: 2024-03-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统计局

市统计局:

根据市局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通知要求,我区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于20233月至20242月在全区范围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沈邵军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六个到位”的工作思路——即提升站位、组织到位,履职尽责、落实到位,优势互补、协同到位,注重宣传、教育到位,解决问题、整改到位,定期报告、跟踪到位,开展了深入学习、自查自纠、梳理案件、数据核查、重点执法、“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五经普”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行动开展有力有序。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学习领会。统筹安排区委、区政府、统计部门、各街镇(园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研讨,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进行再学习、再领会,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提升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理解,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培育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情怀和担当,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夯实思想基础,凝聚强大精神合力。

    二是刀口向内,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我区十九大以来开展执行国家和市统计调查制度、核查企业年定报数据质量、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梳理、整改落实和汇总上报的“三段工作法”,梳理7个方面的问题清单,拟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于20235月底如期保质完成该项工作。完成十九大以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梳理工作和回访,对17家数据错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完成市统计局反馈的2家数据波动异常单位的上门走访,剖析数据异常原因,综合研判后认定无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统计造假失责失察等问题。

    三是抓住关键,全面核查数据。制定《宝山区统计局关于开展规上企业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方案》,开展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数据质量专项核查,针对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研发投入等重点指标,采取计算机程序自动核查、相关数据综合核查和上门核查等方式,核查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可信、统计数据是否存在虚增漏报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截至目前,1060家规上企业开展数据核查工作,检查指标3032个,发现填报错误指标25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教管并重,强化普法执法。注重执法与教育相结合,让统计执法既有温度又要“长出牙齿”,2023年全年制作和发送法律告知书12份,“双随机”统计执法抽查36家企业,重点执法检查5家企业,配合市局执法检查6家企业,依法查处4起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2家企业。在党校领导干部主体班次上开展《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题授课4次,组织统计系统人员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10余次,发动全区统计人员在走访1000余家企业过程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为企业讲解法律要点,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制作问答式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发400余家重点企业作为学习材料,开展“经济大普查,数说新时代”第十四届统计开放日活动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和《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三个一”活动,保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走深走实。

    五是同心同向,加强协同配合。此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得到区纪委大力支持和配合,区统计局与区纪委就工作例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同配合等方面形成工作机制,区纪委派员全程参与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例会、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调研督导等工作,共同形成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的强大合力。加快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截至目前已完成《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上海市宝山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工作规程等制度的制订工作,迈出了构建“大监督”格局坚实步伐。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尽管我区在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计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自身还存在学法不深入、理解不透彻的问题;部分街镇还存在统计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情况;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自身义务不清楚,致使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心理,法定义务履行不到位。

    二是基层统计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在2021年我区出台《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街镇(园区)统计人员配备和使用要求,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统计人员能力提升较慢、兼职普遍、流动频繁等问题得不到有效且持续的改善区级和街镇的基层普法执法力量仍然比较薄弱,统计法治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还任重道远。

    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方式相对传统,还只是满足于发发宣传手册、组织有限的普法授课等传统方式,形式比较单一;宣传和培训内容还比较枯燥,部分学习还不没有真正的入心入脑,普法宣传带动全民守法用法的质效有待进一步释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在市统计局的指导下,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形成统计法治思想“新认识”。坚持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熟悉《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牢牢守住法律底线。推动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这根“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推动全区统计系统人员牢固树立使命感责任感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挥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桥头堡”作用。

    二是打造过硬统计“新队伍”。根据《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有效整合区级、街镇、村居、企业等四级统计工作人员工作机制,按照“抓思想、抓队伍、抓业务”思路,培养一支懂业务、会管理、作风实的统计工作队伍,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既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长远管用的制度安排,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滴水穿石、久久为功,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三是打造统计法宣“新格局”。牵住领导干部普法这个“牛鼻子”,将领导干部的普法宣法作为重中之重,努力让各级领导干部懂法律、明底线。扭住统计人员普法这个“关键点”,继续将法规培训嵌入到业务培训当中,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采取说法式、案例式、讨论式等方法,让各级统计工作人员懂规则、知敬畏。筑牢调查对象普法这个“基本面”,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持续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不断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

四是锻造统计执法“新利剑”磨利统计执法“这把剑”,“零容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发挥好统计执法的震慑力。通过抓早抓小,有效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力争三年对全区规上企业进行数据核查“全覆盖”。改进统计执法方式,将执法与教育相结合,让统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进一步扩大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加强统计执法人才培养,着力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找准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相互促进的切入口,积极探索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使得统计监督与其他各项监督尽快形成监督合力,为保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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