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根据《关于宝山区机构改革中相关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宝委编委〔2024〕5号文件的精神,撤销区水务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独立建制。经局研究同意,其单位所属固定资产(公务用车除外)账面金额264968元无偿划拨给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请做好相关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接收工作,并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5年5月19日
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根据《关于宝山区机构改革中相关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宝委编委〔2024〕5号文件的精神,撤销区水务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独立建制。经局研究同意,其单位所属固定资产(公务用车除外)账面金额264968元无偿划拨给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请做好相关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接收工作,并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