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的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设计方案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2日,截止意见反馈期2026年9月19日,收到项目周边小区业主邮件、电话及书面反馈意见。对此,2026年9月16日我局会同顾村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了三附院迁建工程项目现场沟通听证会。汇总公众意见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对居民反应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该项目上位规划情况,根据已批的《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401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4〕129号)已经市政府批复。规划编制期间按规定于2024年5月21日至6月19日开展了为期30天的线上线下规划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规划内容的意见。涉及地块周边规划道路,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宝山区顾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沪府规划〔2023〕27号)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旭景苑小区周边的天仁路、沪联路、尚北路等道路均已按照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指标,符合市政府批复的《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401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4〕129号)内容,方案中的可建设功能、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指标符合控规要求。
三、该项目设计方案中新建地上、地下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以及与周边现状建筑的间距,均符合已批控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公示内容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
四、根据具有日照分析资质的专业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本项目建成后,基地内客体建筑符合日照规范要求。
五、根据具有交通分析资质的专业单位提交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本项目对周围的城市道路的交通无显著影响,项目基本可行。
六、根据《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从环保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七、建设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光污染,建设单位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已形成施工防治方案,后续将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八、对于福利院及医院相关功能布置,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规范要求。
九、建设单位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明确在项目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检测单位对地块周边临近建筑进行布点监测,并开展房屋专项检测鉴定。施工期间动态监测,出现问题立即停工,并采取妥善的处置。
十、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已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我局将督促设计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有关规范、标准开展设计。
十一、结合建设单位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建设诉求,我局充分统筹考量周边邻里关系及规划管理相关要求,吸纳各方合理意见,拟将项目8#医疗垃圾站向西平移约60米,拉大与居住区域间距,优化后方案未增加周边环境影响,方案调整详见附图。本次调整后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我局将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感谢各位居民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