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112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9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祁连四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至汇丰河及当代高邸小区,南至聚丰园路,西至祁连山路,北至锦秋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祁连四村20号101室,活动用房设在锦秋路1208号。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112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9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祁连四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至汇丰河及当代高邸小区,南至聚丰园路,西至祁连山路,北至锦秋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祁连四村20号101室,活动用房设在锦秋路1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