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城运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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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1-1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运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4号1号楼,邮编:201999,联系电话:021-56106015,传真:021-56106002,电子邮箱:wghglb@126.com),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本中心共制作政府信息1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中心积极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强化责任分解和督促推动,确保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中心依托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结合工作实际,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9条。

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及绩效目标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开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023年度财政预算、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022年度财政决算、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022年度项目自评结果信息等。

二是公开建议提案等信息。及时公开政协及人大建议提案的答复信息3条

三是公开政府采购等信息。及时公开中心集中采购信息化项目相关信息1条,线下分散采购信息化服务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动公开2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抓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大公开,认真做好发布前公开审查,确保主动公开不超时、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超时。每月末对表检查相关模块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及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前,需填写《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公开,确保所公开信息不泄密。三是及时整改,积极配合区政府政务公开科对政府信息公开错字、敏感词汇进行修改;针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查缺补漏,逐项完善落实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依托上海市宝山区政府网站,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更新相关模块信息,全年未出现发布不及时的情况。结合财政业务,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情况、“三公”经费安排等信息,有效提升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责任科室,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全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2023年福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清单逐一整改,有效提升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中心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提供的信息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所公开的信息涉及日常业务比较多,对于群众更为关心的城运运行类信息公开不够多。下一步我中心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各科室人员学习培训,强化政策理论学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增加城市运行类信息公开,进一步起到政策传声筒的作用,提高政策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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