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2015〕200号)和《2016年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立项指南的通知》(沪农委〔2016〕38号)文件要求,2016-2017年,我区负责对现代都市农业项目实施评审、审批、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并按相应比例落实所承担的资金。2016年我区下达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4个,投资金额中市级资金为497.5万元;2017下达项目3个,投资金额中市级资金为1687.27万元。2016年前市农委下达本区的未验收存量项目5个,市级资金还需拨付680.66万元。合计需要市级拨付资金2865.43万元。
《关于下达2016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6〕71号)文件规定,2015年以前存量项目的验收尾款在下达的市级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解决;2016年未能完成验收拨付的尾款可在以后年度市级财政下达资金中解决。相关已拨付资金区县可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优先用于安排存量项目的验收尾款。
市财政2016年下拨宝山区打包资金800万,2017年下拨打包资金700万,共计1500万元。另外2018年罗店联合村退还设施菜田资金和2013年罗店光明村设施菜田项目结余资金共计196.43万元,2016-2017年实际市级资金为1696.43万元。
综上,我区2016-2017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市级资金缺口为1169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恳请市农委将缺额资金拨付我区。
特此请示。
附件:宝山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收到市财政资金情况统计表(2013-2017年)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