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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我区《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5%保障房与15%自持房屋集中设置方案》的函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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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19-01-11
  • 发文字号: 宝府〔2019〕4号
  • 发文日期: 2019-01-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我区《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5%保障房与15%自持房屋集中设置方案》的函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积极有序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由于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项目各地块用地规模较小、形状不规则且地块间相互临近,为合理组织与优化功能配套与管理服务,以便达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目的。考虑到城中村改造为定向供地,我区拟将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5%保障房与15%自持房屋集中设置,目前集中设置方案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4块商品住宅地块1-1#K1-06b)、1-2#K1-06a)、2#J2-08a)、3#H2b-02)将集中设置5%保障房与15%自持房屋,执行三项原则:1开发主体一致;2建筑总面积、套数保持不变;35%保障房价值不减少。

按控规指标及保障房5%与自持房屋15%占比要求,1-1#1-2#2#3#4个地块,总计容面积约79274.4;保障房总体占比5%,总计约3963.7;自持住宅总体占比15%,总计约11891.1

集中设置方案将1-1#地块设置为保障房,计容面积约30223#地块设置为自持住宅与部分保障房,自持住宅计容面积约11893,保障房计容面积为9441-2#地块计容面积约510662#地块计容面积约12277,均设置为商品住宅。

特此致函,望贵局予以大力支持为盼。

 

 

 

201919

 

 

(联系人:陆皓杰   联系电话:56118671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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