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宝委〔2019〕35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启用“上海市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等三枚印章。
原“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印章即日起作废。
印模如下: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15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宝委〔2019〕35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启用“上海市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等三枚印章。
原“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印章即日起作废。
印模如下: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15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