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
宝府办〔2014〕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加快本区公共消防站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公共消防站建设推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杰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连正华 副区长
成 员:钱 斌 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范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 利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中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区物价局局长
陈敏玉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李 岚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忠民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王渠华 区水务局副局长
翁佩华 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浦利国 区建管中心副主任
陈春堡 宝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建玉 区绿化署副署长
黄 忠 区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处长
顾乃宝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钱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范建军、朱利同志兼任。
今后,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