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
改革委制订的《关于开展宝山区“十三五”
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开展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4月14日
关于开展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
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是法定程序,也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的意见》的要求,本区将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要围绕“十三五”规划己明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开展评估,客观分析本区打造“两区一体化”升级版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也要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市十一次党代会、“上海2035”总规以及区第七次党代会、主城区的新定位等,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城区,为上海继续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一)评估范围:“1+64”。“1”是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64”是各“十三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见附件)。
(二)评估重点:按照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本次评估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各项新要求,对照既定的各项规划目标和任务,对本领域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发现短板和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重点是加强对总体目标、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等各个领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指标)、重大举措、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进展情况的评估。
(三)评估时点:按国家相关要求,各中期评估涉及的指标数据截止时点原则上是2018年6月30日。
三、评估方法
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要求,科学设计评估方法,加强评估方法创新。
(一)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要注重突出定量评估,与国际标杆城市、国内兄弟省市、上海兄弟区对标,通过定量评估找到差距,判断目标指标进展和趋势,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也要通过定性评估,注重剖析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对相关领域的发展阶段和趋势做出准确判断,总结提炼在全市、全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二)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有效整合评估资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机制提高自评的质量和效率,也要委托研究机构、智库或专家学者开展第三方评估,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社会意见,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三)工作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要评估围绕主要目标和任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也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取得的实际成效、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方面的绩效评估。对于体现城市功能质量的规划内容,要更加注重企业和权威机构评价。对于体现市民生活水平的规划内容,要更加注重反映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传统手段和新技术手段相结合。要发挥统计手段在目标指标评估中的主体作用,精确测算目标指标的进展情况和预期完成情况,也要完善评估工具体系,发挥新技术手段辅助验证作用,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手段,综合运用各类数据资源,更好地反映本领域、本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
四、责任分工
本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由各部门、各街镇(园区)分工配合、具体落实。
(一)《纲要》评估。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围绕各重点专题领域进行评估、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后,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在各部门、各街镇(园区)专题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按照程序上报区政府审核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区级专项(区域)规划评估。各区级专项(区域)规划牵头部门要组织对相应的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形成各区级专项(区域)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其中应对全区《纲要》涉及的内容进行重点评估,涉及指标调整的须以专门章节予以说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后,应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报区发展改革委出具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分管区领导审定。
(三)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评估。各街镇(园区)要参照区级做法,组织开展本地区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形成本地区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其中应对全地区《纲要》涉及的内容进行重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后,应提交本级人大审议,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
在中期评估报告完成审定程序后,原则上应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并解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小组,将中期评估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强化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深入开展调研。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将中期评估工作与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衔接大调研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解决清单和制度清单等,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主动沟通上下级规划、同级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经验互通。区发展改革委要研究建立“十三五”规划数据信息工作平台,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主动填报数据信息资料,及时更新,促进规划信息资源共享。
(四)鼓励社会参与。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坚持开门搞评估,组织研究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好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要借助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提升社会各方参与评估的广度、深度和便利度。
六、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中上旬下发通知,全面启动部署“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工作。
(二)调研评估阶段。4—5月,各部门、各街镇(园区)根据相关分工和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问卷调查、市民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评估工作。
(三)起草报告阶段。《纲要》评估:6月10日前,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起草形成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在此基础上,6月底前,区发展改革委起草形成《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完成征求意见。区级专项(区域)规划评估:6月10日前,各区级专项(区域)规划牵头部门形成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7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后,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出具反馈意见。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评估:6月10日前,各街镇(园区)形成本地区规划《纲要》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7月底前,各街镇(园区)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四)报送审议阶段。《纲要》评估:7月底前,区发展改革委将《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区政府审核,并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区级专项(区域)规划评估:7月底前,各区级专项(区域)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分管区领导审定。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评估:原则上7月底前,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评估报告提交本级人大审议,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1.宝山区“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2.宝山区“十三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评估目录及部门分工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附件1
宝山区“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分类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属性 | 目标 |
创新发展 7项 | 1 | 区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 | 预期 | 7左右 |
2 | 区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 | % | 预期 | 8 | |
3 |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区增加值比重 | % | 预期 | 66 | |
4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 亿元 | 预期 | 1600 | |
5 | 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 | %/% | 预期 | 8/8 | |
6 | 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部分)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 | 预期 | 25 | |
7 | 工业园区单位土地面积产出 | 亿元/平方公里 | 预期 | 65 | |
协调 发展 8项 | 8 | 路网密度/公交线网密度 | 公里/平方公里 | 约束 | 3.3/1.7 |
9 | 家庭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 | Mb/S (兆比特/秒) | 预期 | 50 | |
10 | 新增城市综合体,音乐厅、剧院等文化设施/新增4A景区数 | 个/个 | 预期 | 20/3 | |
11 | 新建、改扩建学校数 | 个 | 约束 | 35 | |
12 | 体育/文化设施人均面积 | 平方米/平方米 | 预期 | 2.2/0.18 | |
13 | 公租和廉租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套数 | 户(套) | 约束 | 2000 | |
14 | 成套改造完成面积 | 万平方米 | 约束 | 10 | |
15 | 全区网格化管理区域覆盖率 | % | 约束 | 100 | |
绿色发展 5项 | 16 | 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市绿色步道 | 平方米 /公里 | 约束 | 12.4/100 |
17 | 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率 | % | 约束 | 3 | |
18 | 主要污染物减少率 | % | 约束 | 完成市下达考核指标 | |
19 | PM2.5年均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预期 | 完成市下达考核指标 | |
20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约束 | 95以上 | |
开放发展 5项 | 21 | 邮轮停靠艘次/新增邮轮企业机构集聚数 | 艘次/个 | 预期 | 500/20 |
22 | 合同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 | 亿美元/个 | 预期 | 15/10 | |
23 | 新增企业上市挂牌数/注册基金企业数 | 户/户 | 预期 | 50/100 | |
24 | 众创空间基地/高新企业累计数 | 个/个 | 预期 | 20/300 | |
25 | 重点区域存量转型项目/建筑面积 | 个/万平方米 | 约束 | 20/300 | |
共享发展 8项 | 26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约束 | 比2010年翻一番 |
27 | 新增医疗机构床位数/ 新增执业医师数 | 张/人 | 预期 | 1000/400 | |
28 | 养老床位总量占户籍老年人口比重 | % | 约束 | 3.5 | |
29 | 新增标准化菜场数 | 个 | 约束 | 20以上 | |
30 | 常住人口数 | 万人 | 约束 | 210以内 | |
31 | 户籍居民平均预期寿命 | 岁 | 预期 | 82以上 | |
32 |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 人 | 约束 | 2.95万以内 | |
33 | 公众安全感指数 | - | 预期 | 85以上 |
附件2
宝山区“十三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评估目录及部门分工
宝山区“十三五”规划体系共包括46个专项规划、4个区域规划和14个街镇(园区)规划,合计64个。
序号 | 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 编写部门 |
1 | 宝山区全面深化改革“十三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2 | 宝山区产业经济转型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经委 (信息委) |
3 | 宝山区服务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4 | 宝山区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5 | 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滨江委 |
6 | 宝山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文广影视局 |
7 | 宝山区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商务委 (旅游局) |
8 | 宝山区金融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9 | 宝山区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十三五”规划 | 区商务委 |
10 | 宝山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国资委 |
11 | 宝山区都市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农委 (新农办) |
12 | 宝山区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科委 |
13 | 宝山区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经委 (信息委) |
14 | 宝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文广影视局 |
15 | 宝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16 | 宝山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 | 区建设管理委 (交通委) |
17 | 宝山区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 | 区建设管理委 (交通委) |
18 | 宝山区商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商务委 |
19 | 宝山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 区民防办 |
20 | 宝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绿化市容局 |
21 | 宝山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22 | 宝山区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 | 区规划土地局 |
23 | 宝山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 区环保局 |
24 | 宝山区绿化市容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绿化市容局 |
25 | 宝山区水务 “十三五”规划 | 区水务局 |
26 | 宝山区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气象局 |
27 | 宝山区城市公共安全“十三五”规划 | 区安委办 区安全监管局 |
28 | 宝山区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 | 区综治办 |
29 | 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政府法制办 |
30 | 宝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民防办 |
31 | 宝山区社区建设与管理“十三五”规划 | 区社建办 |
32 | 宝山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三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33 | 宝山区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34 | 宝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教育局 |
35 | 宝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 |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36 | 宝山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卫生计生委 |
37 | 宝山区住房发展和旧区改造“十三五”规划 | 区住房保障 房屋管理局 |
38 | 宝山区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体育局 |
39 | 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 区文明办 |
40 | 宝山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 | 区民政局 |
41 | 宝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民政局 |
42 | 宝山区青少年发展“十三五”规划 | 团区委 |
43 | 宝山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妇联 |
44 | 宝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残联 |
45 | 宝山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档案局 |
46 | 宝山区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 | 区市场监管局 |
47 | 宝山滨江发展带“十三五”规划 | 区滨江委 |
48 | 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与管理“十三五”规划 | 区住房保障 房屋管理局 |
49 | 吴淞工业区战略转型“十三五”规划 | 区吴淞转型办 |
50 | 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宝山园“十三五”规划 | 区科委 |
51 | 杨行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杨行镇 |
52 | 月浦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月浦镇 |
53 | 罗泾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罗泾镇 |
54 | 罗店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罗店镇 |
55 | 顾村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顾村镇 |
56 | 大场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大场镇 |
57 | 庙行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庙行镇 |
58 | 淞南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淞南镇 |
59 | 高境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 高境镇 |
60 | 友谊路街道“十三五”规划纲要 | 友谊路街道 |
61 | 吴淞街道“十三五”规划纲要 | 吴淞街道 |
62 | 张庙街道“十三五”规划纲要 | 张庙街道 |
63 | 宝山工业园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 宝山工业园区 |
64 | 城市工业园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 城市工业园区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