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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 改革委制订的《关于开展宝山区“十三五” 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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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04-20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8〕21号
  • 发文日期: 2018-04-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

改革委制订的《关于开展宝山区十三五

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开展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414

 

关于开展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的工作方案

 

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是法定程序,也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的意见》的要求,本区将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要围绕十三五规划己明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开展评估,客观分析本区打造两区一体化升级版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也要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市十一次党代会、上海2035总规以及区第七次党代会、主城区的新定位等,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城区,为上海继续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一)评估范围:1+64”。“1是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64是各十三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见附件)。

(二)评估重点:按照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本次评估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各项新要求,对照既定的各项规划目标和任务,对本领域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发现短板和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重点是加强对总体目标、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等各个领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指标)、重大举措、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进展情况的评估。

(三)评估时点:按国家相关要求,各中期评估涉及的指标数据截止时点原则上是2018630日。

三、评估方法

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要求,科学设计评估方法,加强评估方法创新。

(一)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要注重突出定量评估,与国际标杆城市、国内兄弟省市、上海兄弟区对标,通过定量评估找到差距,判断目标指标进展和趋势,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也要通过定性评估,注重剖析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对相关领域的发展阶段和趋势做出准确判断,总结提炼在全市、全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二)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有效整合评估资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机制提高自评的质量和效率,也要委托研究机构、智库或专家学者开展第三方评估,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社会意见,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三)工作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要评估围绕主要目标和任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也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取得的实际成效、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方面的绩效评估。对于体现城市功能质量的规划内容,要更加注重企业和权威机构评价对于体现市民生活水平的规划内容,要更加注重反映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传统手段和新技术手段相结合。要发挥统计手段在目标指标评估中的主体作用,精确测算目标指标的进展情况和预期完成情况,也要完善评估工具体系,发挥新技术手段辅助验证作用,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手段,综合运用各类数据资源,更好地反映本领域、本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

四、责任分工

本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由各部门、各街镇(园区)分工配合、具体落实。

)《纲要》评估。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围绕各重点专题领域进行评估、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后,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在各部门、各街镇(园区)专题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按照程序上报区政府审核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区级专项(区域)规划评估。各区级专项(区域)规划牵头部门要组织对相应的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形成各区级专项(区域)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其中应对全区《纲要》涉及的内容进行重点评估,涉及指标调整的须以专门章节予以说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后,应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报区发展改革委出具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分管区领导审定。

(三)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评估。各街镇(园区)要参照区级做法,组织开展本地区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形成本地区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其中应对全地区《纲要》涉及的内容进行重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后,应提交本级人大审议,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

在中期评估报告完成审定程序后,原则上应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并解读。

五、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小组,将中期评估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强化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深入开展调研。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中期评估工作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密衔接大调研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解决清单和制度清单等,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主动沟通上下级规划、同级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经验互通。区发展改革委要研究建立十三五规划数据信息工作平台,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主动填报数据信息资料,及时更新,促进规划信息资源共享。

(四)鼓励社会参与。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坚持开门搞评估,组织研究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好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要借助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提升社会各方参与评估的广度、深度和便利度。

六、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4上旬下发通知,全面启动部署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工作。

(二)调研评估阶段。45月,各部门、各街镇(园区)根据相关分工和自身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问卷调查、市民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评估工作。

(三)起草报告阶段。《纲要》评估:610日前,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起草形成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在此基础上,6月底前,区发展改革委起草形成《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完成征求意见。区级专项(区域)规划评估:610日前,各区级专项(区域)规划牵头部门形成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7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后,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出具反馈意见。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评估:610日前,各街镇(园区)形成本地区规划《纲要》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7月底前,各街镇(园区)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四)报送审议阶段。《纲要》评估:7月底前,区发展改革委将《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区政府审核,并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区级专项(区域)规划评估:7月底前,各区级专项(区域)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分管区领导审定。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评估:原则上7月底前,各街镇(园区)规划《纲要》评估报告提交本级人大审议,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

 

附件:1.宝山区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2.宝山区十三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评估目录及部门分工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48


附件1

宝山区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分类

序号

指 标

单位

属性

目标

创新发展

7

1

区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预期

7左右

2

区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

%

预期

8

3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区增加值比重

%

预期

66

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亿元

预期

1600

5

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

%/%

预期

8/8

6

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部分)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预期

25

7

工业园区单位土地面积产出

亿元/平方公里

预期

65

协调

发展

8

8

路网密度/公交线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约束

3.3/1.7

9

家庭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

Mb/S

(兆比特/秒)

预期

50

10

新增城市综合体,音乐厅、剧院等文化设施/新增4A景区数

/

预期

20/3

11

新建、改扩建学校数

约束

35

12

体育/文化设施人均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预期

2.2/0.18

13

公租和廉租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套数

户(套)

约束

2000

14

成套改造完成面积

万平方米

约束

10

15

全区网格化管理区域覆盖率

%

约束

100

绿色发展

5

16

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市绿色步道

平方米

/公里

约束

12.4/100

17

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率

%

约束

3

18

主要污染物减少率

%

约束

完成市下达考核指标

19

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预期

完成市下达考核指标

20

城镇污水处理率

%

约束

95以上

开放发展

5

21

邮轮停靠艘次/新增邮轮企业机构集聚数

艘次/

预期

500/20

22

合同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

亿美元/

预期

15/10

23

新增企业上市挂牌数/注册基金企业数

/

预期

50/100

24

众创空间基地/高新企业累计数

/

预期

20/300

25

重点区域存量转型项目/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约束

20/300

共享发展

8

26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约束

2010年翻一番

27

新增医疗机构床位数/

新增执业医师数

/

预期

1000/400

28

养老床位总量占户籍老年人口比重

%

约束

3.5

29

新增标准化菜场数

约束

20以上

30

常住人口数

万人

约束

210以内

31

户籍居民平均预期寿命

预期

82以上

32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约束

2.95万以内

33

公众安全感指数

-

预期

85以上


附件2

宝山区“十三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评估目录及部门分工

 

宝山区十三五规划体系共包括46个专项规划、4个区域规划和14个街镇园区规划,合计64个。

序号

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编写部门

1

宝山区全面深化改革十三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2

宝山区产业经济转型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经委

(信息委)

3

宝山区服务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4

宝山区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5

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滨江委

6

宝山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文广影视局

7

宝山区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商务委

(旅游局)

8

宝山区金融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9

宝山区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十三五规划

区商务委

10

宝山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国资委

11

宝山区都市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农委

(新农办)

12

宝山区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科委

13

宝山区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经委

(信息委)

14

宝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文广影视局

15

宝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16

宝山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

区建设管理委

(交通委)

17

宝山区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

区建设管理委

(交通委)

18

宝山区商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商务委

19

宝山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区民防办

20

宝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绿化市容局

21

宝山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22

宝山区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

区规划土地局

23

宝山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区环保局

24

宝山区绿化市容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绿化市容局

25

宝山区水务 十三五规划

区水务局

26

宝山区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气象局

27

宝山区城市公共安全十三五规划

区安委办

区安全监管局

28

宝山区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

区综治办

29

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

政府法制办

30

宝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民防办

31

宝山区社区建设与管理十三五规划

区社建办

32

宝山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三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33

宝山区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发展改革委

34

宝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教育局

35

宝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36

宝山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卫

37

宝山区住房发展和旧区改造十三五规划

区住房保障

房屋管理局

38

宝山区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体育局

39

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区文明办

40

宝山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

区民政局

41

宝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民政局

42

宝山区青少年发展十三五规划

团区委

43

宝山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妇联

44

宝山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残联

45

宝山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档案局

46

宝山区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

区市场监管局

47

宝山滨江发展带十三五规划

区滨江委

48

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与管理十三五规划

区住房保障

房屋管理局

49

吴淞工业区战略转型十三五规划

区吴淞转型办

50

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宝山园十三五规划

区科委

51

杨行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杨行镇

52

月浦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月浦镇

53

罗泾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罗泾镇

54

罗店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罗店镇

55

顾村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顾村镇

56

大场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大场镇

57

庙行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庙行镇

58

淞南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淞南镇

59

高境镇十三五规划纲要

高境镇

60

友谊路街道十三五规划纲要

友谊路街道

61

吴淞街道十三五规划纲要

吴淞街道

62

张庙街道十三五规划纲要

张庙街道

63

宝山工业园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宝山工业园区

64

城市工业园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城市工业园区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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