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
政 协 提 案 办 理 用 纸
提案号9C040
案 由 |
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C040号提案的答复 |
提出人 |
九三学社宝山区委、赵颖、吴金平、施春兵、吴朝坤、岳丹、于敏、林立通 |
答复形式 |
□面见 □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 |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关于加快推进南北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陈吉宁书记调研宝山的指示要求,宝山区充分发挥绿色低碳发展基础优势,培育产业转型新动能,全面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 目前根据我区印发《关于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的实施意见》、《建设交通领域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宝建〔2023〕23号)》等政策文件,我区已明确相关任务计划和实施目标。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及计划详见附页。
经办人签名:吴天昂 联系电话:13918327279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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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出人意见,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提出人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经提出人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一份留提出人(若为集体提案、界别提案、联名提案留三份)。
附页:
一、2023年度工作情况
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2023年本市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评价中我区排名第六,总体工作评价良好。我区在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大型公建用能分项计量和能效测评等要求严格把关,确保今年本区新建住宅和公用建筑100%采用了建筑节能材料,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均按65%标准设计和施工,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符合相应的绿建等级,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试点工作;在绿色城区推进方面,我区新顾城已获批成为二星级的国家级和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南大地区已获批成为上海市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目前我区正积极推进吴淞创新城首发区域申报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在建筑能耗在线监测方面,我区新增2栋共计42栋楼宇与市平台联网,我区能耗监测平台数据年平均正常率为91%,对楼宇日常维保工作做到100%全覆盖。在推进装配式建筑方面,全年在土地出让环节共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12个,装配式建筑面积114.35万m2,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落实比例为100%。在建材使用监管方面,我区房建项目重要建材报送覆盖率为100%,对全区12个搅拌站和1个PC构件厂进行建设用砂氯离子含量、亚甲蓝实验、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抽检合格率为100%。在推进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方面,今年以来共完成80个项目的合同报送,80个项目已全部履约申报。2023年度本区新增1个再生处理场所(西杨金属),全区共落实6个再生处理场所。在可再生能源应用方面,2023年度考核周期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我区共完成181个项目,装机容量合计6.495万千瓦,完成率126%,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率为全市第一。考核排名位列全市中上游。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扶持政策。
2019年,我区印发了《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宝山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宝府〔2019〕85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我区建筑节能、绿色发展的体制保障和工作机制;2020年,我区修订并印发了《宝山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发改规〔2020〕3号),积极对接本市建筑节能扶持政策;23年,我区印发《关于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的实施意见》(宝委〔2023〕221号)并配套修订《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支持政策》,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示范项目纳入资金扶持范围内,使我区建筑节能激励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大绿色宣传,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我区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的宣传,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意识。一是在9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宝山区建筑节能宣传周”,邀请绿色节能领域技术专家和市级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对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建筑绿色低碳转型、装配式一体化、发电玻璃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分享和政策宣贯,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的技术能力,增强节能意识。二是在9月组织开展2023年“质量月”观摩活动,重点展示了智慧工地、工地现场质量、高清监测系统、智能测量系统、工艺样板展示、VR体验、抹灰机器人、AI实时定位系统等板块。本次观摩活动共计约400人次到现场观摩。三是积极推动相关产业的探索与发展。2月,区建设管理委参加“国家建筑装配式内装产业基地成立仪式”,共同促进装配式内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深挖理论实践富矿 大兴绿建调研之风
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根据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区建设管理委深入贯彻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调研。6月,邀请华建集团科创中心兼低碳科技研究院院长翟燕,对区建设管理委全委机关以《双碳背景下的绿色建筑与智慧运营》做专题辅导报告。通过深入企业、掌握市场最新动态。3月赴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及上海建科集团有限公司对绿建建材、绿建咨询及信息化平台等进行深入调研,掌握了目前绿建最新材料技术和管理措施;6月牵头召开吴淞创新城区域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创建座谈会;走访我区顾村大居0422-01地块(绿色三星级住宅)、新建杨行体育中心项目(绿色二星级公建),现场了解绿色建筑措施实施情况;调研蔚建智能机器人公司,现场观看智能施工机器人工艺展示;7月调研上海现代建筑科技馆,听取装配式等行业专家报告。
(四)系统谋划,加强顶层推进我区可再生能源建设
一是加大可再生能源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建设,并将能源转型作为样板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写入《关于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的实施意见》和配套的《关于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了优化能源利用与排放结构的相关工作措施,加大分布式能源供应,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同时在出台的《宝山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简称“提信心28条”)新增支持条款,为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快速发展打下基础。
二是强化培训考核。结合样板区建设,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各街镇园区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培训,为可再生能源建设做好支撑服务。与节能降碳的考核任务挂钩,督促各部门将完成情况报区政府,同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可再生能源建设。
(五)典型引路,推动点上开花
一是做好大项目的服务工作。2023年,我区大力推进宝山首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该项目已纳入了上海市2023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不断优化建设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前期研究,推动年内具备核准条件。同时,大力推动宝钢股份、宝钢包装、华域等重点企业大容量光伏项目加快建设速度,实现考核周期内并网。
二是做好专项领域推进工作。大力推进教育领域可再生能源建设,创新工作模式,委托第三方对区内学校光伏建设潜力进行全面排摸,通过摸清家底,明确任务目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稳步推进分期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不断强化建设全过程监管
在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验收备案等各环节,按市相关文件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探索建设全过程的监管。持续加强与第三方专业顾问单位的合作,动态掌握我区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情况,推动项目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不断朝纵深发展,切实推动本市相关政策要求落地。
(二)进一步加大创新和精细化管理力度
对标市住建委推进建筑绿色发展评价考核细则和上海市对我区双碳考核相关指标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对于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示范创优、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区级能耗监测平台管理等专项工作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专人负责。提炼和固化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现场监管中的有效措施,扩大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的试点数量和范围,形成长效、常态化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助推我区建筑业朝着绿色、节能的方向高质量发展。同时结合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建设等新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挖掘我区可再生能源建设潜力,切实推动区域能源结构转型。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
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活动载体,大力推广绿色文明施工和绿色建筑技术,以培训、现场观摩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做好相关节能标准的学习和宣贯工作,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专题培训、研讨会和优秀项目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相关技术、产品的认知和接受度。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推广先进技术、技术服务和宣贯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推动宝山区建筑行业转型发展。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4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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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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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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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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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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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非主动公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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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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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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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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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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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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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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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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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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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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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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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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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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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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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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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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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