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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科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科委 发布时间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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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科技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6-01-26
  • 发文字号: 宝科委〔2026〕2号
  • 发文日期: 2026-01-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科委

宝山区科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区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要点,扎实推进科技创新领域法治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科技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法治与创新的辩证关系,让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成为普遍共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科技管理与行政决策全过程。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层级责任体系,为宝山区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创新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宪法宣传周科技等重要节点,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精准化、多样化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走访调研企业,全年主动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100余次组织研发费用统计与归集专题培训、科技与产业政策解读20余场,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精神和适用条件,切实增强政策运用能力与合规意识,助力科创企业“无忧生长”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科委致力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行政管理各环节。一方面,依法妥善处理人民来信与12345热线等各类诉求,均做到按时响应高效办结。另一方面,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聘请法律顾问1名参与单位内各项法制工作显著提升科技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透明度。2025上报6区政府议题开展合法审查,起草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发布本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起草区级战略协议1。紧密联系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积极参与我区“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法治保障机制”申报项目研究,并成功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本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全面依法行政要求,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足。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合规经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治问题缺乏针对性的指导,需构建全方位的帮扶体系,精准捕捉科创企业法治需求。二是法治与科创工作融合深度不够。法治服务与科创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核心业务衔接还不够紧密,需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方式。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年度重点工作。通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同时,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履职汇报并点评部署,确保责任层层压实、落到实处。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科技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必修内容,做到系统学习、深刻领会,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管理能力。主持修订“先投后股”国家级创新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将法治思维与管理贯穿于项目遴选、立项、转股、退出全过程,有力保障“先投后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规范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与民主集中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同时,持续完善科技领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制定发布《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宝山区创新药械产品目录》等文件时,指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教育,强化科创管理的法治意识。始终把法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紧密围绕科创管理与服务需求制定专项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法治新理念新战略同时,精研细读新兴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锻造一支学法、懂法、守法的专业化科技管理队伍。

(二)创新普法宣传,营造崇尚创新的法治环境。一方面,推动普法宣传与科技创新活动深度融合,面向科研院所、科创企业及广大科研人员,开展个性化的普法服务。另一方面,创新普法模式,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良好法治氛围,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

(三)优化行政服务,提升科技治理法治化水平。高质量全方位服务创新主体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全面优化科技项目管理和服务流程,推行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同时,探索建立覆盖项目全周期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联合法律主管部门为科技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以法治方式保障科技创新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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