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文广局、区统计局联合拟订的《2006年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06年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精神,按照区委“三变样”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温馨宝山,书香宝山,魅力宝山”三大文化工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区文广局和统计局定于2006年联合开展第一次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全面反映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状况、总量规模、发展水平、在地区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及其贡献。 (二)全面了解我区文化设施的类型、规模、结构、分布及其使用情况,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规划、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基础信息。 (三)了解文化队伍中专业文化工作者、非职业文艺团队和文艺特长人才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文化人才资源优势。 (四)清查我区一般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拥有情况,摸清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和倾向,科学合理地决策我区文化建设发展思路。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为宝山区行政区划内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经营和提供文化服务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宝山区内具有上海市户口的常住居民。 文化及相关产业具体包括: (一)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二)广播、电影、电视服务; (三)文化艺术服务; (四)网络文化服务; (五)文化娱乐休闲和其他文化服务; (六)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三、调查内容 本次文化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公益性文化设施和经营性文化设施;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的经营状况; (三)一般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 (四)非职业文化团队和文艺特长人员; (五)居民的文化需求和倾向。 四、调查时间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5年12月31日,调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5年。 五、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和对象,以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采取告示、申报方式。 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 居民文化消费及需求通过发放问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 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化人才的统计采取宣传告示、街镇文化服务中心推荐与居民主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六、调查表式、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表: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设施面积、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等。 (二)宝山区居民文化消费和需求调查问卷 主要包括居民文化消费情况、全年消费总额、需求倾向等。 (三)宝山区传统民间文化调查表 主要包括民间文化项目的内容以及获得奖项等。 (四)宝山区群众性非职业文艺团队调查表 主要包括非职业文艺团队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等。 (五)宝山区文艺特长人员调查表 主要包括文艺特长人员的基本情况、特长、代表作品、获得奖项等。 (六)宝山区文化遗产调查登记表(博物馆类、不可移动类文物) 主要包括博物馆类、不可移动类文物的基本情况、陈列面积等。 调查采用国家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七、组织实施 (一)建立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联席会议并下设办公室,落实职责,并进行人员分工,负责对街镇的工作布置和培训。 (二)各镇、街道、城市工业园区由分管领导牵头,文化站、统计站负责,聘用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业务知识的人员做调查员。 (三)调查员补贴由区调查机构拨付。 八、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文化调查需要半年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06年1—3月) 成立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工作领导机构,拟定、上报调查方案,设计调查表式、告示,申请调查经费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6年4—6月) 召开动员大会,确定和聘任调查员,招贴告示,新闻媒体宣传,分类开展培训,全面实施调查工作,抓好进度和节点,做好基础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7—8月) 对在调查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一、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联席会议 第一召集人:李 原 副区长 召 集 人:瞿新昌 区文广局局长 朱雅芳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各镇、街道、城市工业园区分管文化工作的领导 二、宝山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应文灿 区文广局副局长 徐 凯 区统计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吴 军 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贤明 区文广局局长助理 成 员:谢术平、郇秀志、沈 杰、吴璟琰、李香红、唐铭杰、赵剑萍、汤明德、宋六一。 主题词:文化 产业 调查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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