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律师执业事中事后监管,宝山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司法局相关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发了《宝山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随机抽查工作的方案》,并据此组织开展了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织与实施情况
(一)抽查对象与比例
我局严格对标市司法局关于抽查比例的硬性要求,结合本区律所、律师基数(全区共有律所89家、执业律师1050人),科学确定抽查范围:
律所抽查数量比例:按不低于全区律所总数 8% 的比例,抽取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上海珍尼特申律师事务所等8家律所作为书面检查对象;在此基础上,按不低于书面检查对象15%的比例,进一步确定上海沪宣律师事务所、上海愿景律师事务所、上海大存律师事务所3家律所作为实地检查对象。
律师抽查数量比例:按不低于全区执业律师总数2%的比例,随机抽取23名律师作为个体检查对象,覆盖刑事、民事、行政等主要执业领域,共抽取案卷70余份。
同时,我局针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网推所”开展重点检查,对区内主要开展网推业务的律所,实现100%全覆盖书面或实地检查;梳理今年以来363条律师工作相关12345市民热线工单、124件律师投诉案件并结合市司法局法律咨询公司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下发的10余条线索,抽取风险代理、网络接单等易出现不规范行为的案卷,通过卷宗文档核查、实地走访核验、服务对象电话回访、财务发票核对等多元手段,全面提升检查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方向
围绕 “律所管理规范化、律师执业合规化” 核心目标,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律所内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章程及合伙人会议制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案卷是否齐全、归档是否及时、保管是否符合要求);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费是否公示、票据是否及时、合规等)。
律师执业行为: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明确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风险告知是否充分(特别是风险代理案件,是否书面告知风险内容及收费比例);是否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或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隐私等违规行为;案卷材料是否完整(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代理词、裁判文书等)。
网推业务检查:网络推广广告内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 “胜诉率 100%”“保证打赢官司” 等虚假宣传表述);是否存在非律师人员通过网络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分析等专业法律服务。
(三)检查实施情况
阶段划分与任务安排: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材料提交与案卷抽取阶段(9月20日-9月26日);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阶段(9月27日-10月31日)。
执法力量配置:执法人员由我局抽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8名工作人员分成4组,依法依规开展检查。
程序规范与执行:检查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本市涉企行政检查及“检查码”相关规定,确保程序合规。在提交材料阶段、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阶段,均通过“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完成线上报批。开展实地检查前,严格遵循提前48小时的要求,向受检律所法定代表人发送“检查码”,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及人员信息;检查过程中坚持 “无事不扰” 原则,聚焦重点检查事项,避免不必要的流程干扰正常执业。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查结果显示,我区律师行业执业状况整体处于合规运行区间,多数律所和律师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开展业务。但检查中也暴露出部分需要引起重视的共性与个性问题。
一是财务管理类:部分律所在财务管理和发票开具方面存在程序不严、操作随意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使用个人账户收款、财务岗位职责不清、开票不及时或集中补开等情形,影响了财务行为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二是案件归档类:多家律所在案件材料归档环节存在疏漏,普遍表现为归档材料不全、办案小结缺失或过于简略、结案文书不规范、特殊情况未附说明等,反映出案件流程管理的闭环意识有待加强。
三是执业行为类:检查发现部分律所在风险代理、业务推广与合同签订等环节,对最新政策理解不深、执行不严,存在收费依据不清晰、广告内容不严谨、代理权限约定不明等问题,易引发执业风险与当事人争议。
三、整改与处理
一是分类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财务管理、案件归档等一般性管理问题的律所,由我局立即责令整改,明确整改事项与标准,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说明及佐证材料;对在财务、档案、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多项问题的律所,约谈该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管理漏洞,并将该所纳入重点监管与督导名单,后续将加大检查频次与力度;针对上海沪宣律师事务所开票不及时等已查实的违规线索,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照《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执法必严、违规必究。
二是强化风险代理规范意识。针对本次检查中暴露出的风险代理收费比例适用不当、告知不充分、合同约定不明等突出问题,我局将积极依托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平台职能与行业自律机制,协同开展专项规范行动。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向全区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明确传达监管要求,重点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中关于分段累进收费的强制性规定、书面风险告知义务及禁止性情形的具体内涵,并督促各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更新收费标准及公示内容。
三是规范网络推广行为,压实主体责任与强化动态监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夸大宣传、承诺结果、使用不规范表述等问题,目前已责令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上海愿景律师事务所整改完毕。同步向全区律所明确,禁止使用“百分百胜诉”“内部关系”“最低收费”等违规宣传用语,并要求各所对现有官网、微信公众号、第三方平台账号等宣传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在此基础上,我局将联合区网信办、区律工委等部门,定期对区内律所网络推广行为进行线上巡查与抽样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对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掌握了律师事务所运营和律师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行业规范意识和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下一步,宝山区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律师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压实整改责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优化执法资源配置,积极构建行业自律、机构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治格局,在规范执业行为的同时,注重服务引导与权益保障,努力营造更加公正、有序的律师执业环境。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