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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宝山区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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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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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宝府办〔201313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卫基层〔20123号)精神,坚持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各部门配合、经办机构承办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宝山区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调整后的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任:陶夏芳  副区长

副主任: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王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
       
王秀忠  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道沭  区民政局副局长
       
任华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区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郑静德  区农委副主任
       
王新民  区审计局副局长
       
冷智伟  区残联副理事长
       
金培生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各镇(城市工业园区)分管领导为委员。

区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秀忠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叶元庆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楚基、彭菊芳同志兼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该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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