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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 淞南镇 发布时间 2024-01-04
【字号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1-04
  • 发文字号: 宝淞府〔2024〕1号
  • 发文日期: 2024-01-0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淞南镇

各居委、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做好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城市生产和运行安全。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水平,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强化指导、协调、监督各委、镇属公司转制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区、镇职能部门,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增强联合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执法力度和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聚焦风险等级较高、危险因素较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单位和重点检查范围。对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对其它单位以日常检查巡查方式落实。

2.完善基础信息。要求各委、镇属公司转制公司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登陆宝山区智慧安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持续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提高监管信息系统准确性和时效性。

3.落实属地监管。在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的基础上,以镇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对非重点监管的单位开展日常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安全为底线、以减少和消除事故为主要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最终目的,积极协调镇安全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整治形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三、监督检查的形式、方法、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监督检查形式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明察与暗访两种形式。常规抽查主要以明查形式开展,暗查暗访主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

(二)监督检查方法

执法检查主要采取抽查的方法对企业的台帐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执法检查主要采用抽查的方法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按批准的检查方案开展,督查、联合检查等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监督检查要求

1.监督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检查时应持有有效证件,并可聘请第三方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开具日常检查记录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在规定时间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可以整改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对短时间无法整改或不配合整改的,联合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职能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事后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3.对生产经营单位主动上报的安全隐患,应当组织现场核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治理方案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1.重点监管单位检查。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强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

2.重点时段检查。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或发生过事故的单位,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根据有关方案执行,如遇重大活动可另行增加检查频次)。

3.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强化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单位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和时间按相关文件管控要求确定。

(二)一般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对安全生产薄弱、重点环节开展以下事项检查和抽查。

1.对涉氨的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2.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3.对加油站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4.开展夏季高温专项监督检查。

5.对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6.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7.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季度、月度检查计划,并结合检查工作情况对季度、月度检查计划进行调整。每月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底前将汇总数据报送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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