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上海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沪规划资源用〔2020〕351号)、《规划产业区块外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 正面和负面清单》(沪经信规范〔2019〕4号)以及《规划产业区块外优质项目认定工作指引》(沪经信规范〔2020〕9号)等文件要求,区经委、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三委两局)对战略预留区内的上海普安柴油机有限公司等7个改扩建项目开展了优质项目认定评审工作,并经区政府认定,同意上海普安柴油机有限公司、上海永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山特姆电气有限公司、上海蓝箭电控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上海申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皇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亿润兴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改扩建项目认定为优质项目。
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企业项目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办理工作,做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后续监管相关工作,督促项目按时开(竣)工,实现早投产,进一步提高产出水平,提升产业能级,推进宝山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通知有效期为一年,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