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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山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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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5-10-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五年七月三日)
 
宝府办〔2015〕55号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提高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的能力,特建立宝山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方世忠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袁罡副区长
  成员:高虹军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积林区农委主任
  袁惠明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黄传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曹骏区司法局副局长
  黄雅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一川区文广影视局局长
  石纯区环保局局长
  王静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金守祥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郭有浩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俞晓红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江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宝山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日常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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