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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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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6-10-17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6〕60号
  • 发文日期: 2016-10-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自7月20日出梅以来,本区持续出现高温天气,极端最高气温高达39—40℃。根据我区气象预报,本周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区安全监管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国资委等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要确保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电、水、气等供应正常,一旦发现问题或出现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处理和抢修。

四、区民政局、区残联等单位要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等安全。区农委等部门要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加强在田蔬菜生产管理,保障市场供应。区教育局等部门要强化学校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委等部门要加强高温期间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管理。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护力量的配置,做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

五、区新闻办、区文广影视局、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六、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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