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美娟、周亮、赵振坤、张瑾代表你们好!
感谢你们对我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你们《关于请商务委牵头加强对预收费监管的建议》(002号)后,区商务委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研究了我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工作情况,现结合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意见,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自《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发布实施以来,根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和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区已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主管行领域内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是根据《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依托上海市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信息对接、动态预警、风险防范与处置等工作。
三是加强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五五购物节”等活动,持续加强单用途卡法规宣传,倡导“预付有风险,购卡需谨慎”消费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购卡。利用双随机、日常检查等时机,对正在营业发卡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并发放合法合规经营告知书,利用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通过窗口工作人员发放合规经营告知书,在源头上加强经营者单用途卡合法合规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