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
本季度抽取重点污染源企业19家,特殊企业8家,一般企业106家。
二、检查人员
本季度双随机抽查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共21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安排由系统随机抽取,分为4组。
三、实施时间
10月8日发布双随机抽查任务,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四、检查内容
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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