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办公室、事业单位、居民区(村)、公司:
根据市安委会印发的《上海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区安委会印发的《宝山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友谊路街道燃气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友谊路街道燃气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会〔2021〕21 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宝山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宝安委会〔2022〕1 号)的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主要目标。坚持安全发展,统筹兼顾;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治气,综合治理;坚持科技创新,强化管理;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街道燃气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集贸市场和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企业依法加装燃气报警器。街道城运中心和燃气企业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商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设施保护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强化网格安全管控,对小区内道路施工、加装电梯、瓶装液化气销售使用等全面整治。街道建管中心、街道城运中心、物业公司和燃气企业要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违规占压、包覆、阻挡燃气管道设施、道路施工、加装电梯等。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居民用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发挥居民区作用,对燃气用户入户管道、燃具、附件等重点设施全面排查,整改隐患,严格规范居民用户用气管理。街道建管中心、物业公司和燃气企业要对老旧小区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模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居民用户改变房屋功能、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四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强化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管网安全评估,完成承插式、大口径灰口铸铁管等老旧管道的更换改造,严格规范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街道社区管理办、物业公司和燃气企业要组织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 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列出管道更新改造清单,制定实施计划,列为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要结合管网普查的结果,加快推进地下隐患管道更新,完善燃气隐患管道风险体系科学评估标准。要强化日常燃气管线保护工作,完善管道巡查责任制度,建立巡查巡检档案,按照“一点一策”,推进占压管道建(构)筑物隐患整治,严防外部施工,造成外损事故。
五是全面排查整治掘路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强化施工信息告知和技术交底,确保管道保护方案全面执行和现场监护全面到位,实现监管全覆盖。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城运中心、街道建管中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燃气企业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掘路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掘路施工交底,严格小区雨污水改造和加装电梯项目管理,实施燃气管线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护。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按规范严格检验主要管材,按设计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对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等违法违规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区相关部门;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区相关部门。
六是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持续推进规范统一配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举报奖励。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城运中心、派出所、物业公司和燃气企业要强化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要加强燃气充装环节整治,严查使用改造,翻新报废气瓶,严查逾期未检或过期报废气瓶,加强对气瓶检验单位的抽查督导,确保气瓶规范检验报废。配合区燃气所加强燃气运输和配送环节整治,督促燃气企业和相关运输单位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查验制度,坚决治理违规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统-配送供应体系和全过程追溯体系,强化“服务+治理”模式,管控“灶、管、阀”,严厉打击非法倒灌行为。要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黑气瓶”的发现和线索移交,通过道口设卡拦截、智能危化系统数据筛查,网上贩卖信息收集等举措,联动查处,严厉打击非法贩售、运输和用户使用非法液化气的行为,切实提高违法活动发现率和查处率。
七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燃气报警器及配件市场,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严格规范器具产品源头管理。友谊市场所和派出所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要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管者的管理职责,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八是持续强化燃气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快速处置,完善应急抢险点位布局和人员、设备、技术力量配备,精准科学决策,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街道城运中心、街道社区服务办和燃气企业要制订和完善燃气应急联动快速处置,调动各类资源和力量,快速反应,科学施救。要在全面、综合、科学、准确的分析研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配足配齐人员设备,为应急抢修创造条件。要加强街道应急部门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系列培训,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定期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强化实战能力,有效避免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
九是持续强化燃气安全技术防范,对新设用气企业依法安装带漏气自动切断和远传功能的燃气报警器,对存量用气企业限期依法安装,对居民用户政府补贴鼓励安装,建设燃气安全监管平台,纳入“一网统管”。街道城运中心、友谊市场所和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抓紧出台推动餐饮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工作计划,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对 30年及以上房龄的老旧居民小区,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集贸市场餐饮鼓励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要指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安装指导和验收服务,同步完善用户报警器信息数据库,推动远程集中监控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燃气管理数字化转型。要加强报警器市场检查,严格对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十是持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深入普及安全文化,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街道社区党群办、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城运中心、街道建管中心、友谊市场所、物业公司和燃气企业要大力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坚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多渠道地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手机、宣传栏、现场发放宣传材料等方法,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深入普及安全文化。
十一是加强社区燃气管理,开展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街道行政党组办公室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社区燃气管理和燃气安全检查纳入工作协商讨论范围,协调街道建管中心、街道城运中心、街道综合执法队、友谊市场所,共同协助燃气企业做好社区燃气管理,解决辖区内燃气安全疑难问题。
十二是将燃气安全管理纳入街道现有管理体系,形成执法合力和长效管理机制。街道管理办、街道城运中心、街道综合执法队、街道建管中心、友谊市场所,将燃气企业的燃气管理和燃气安全检查纳入现有的“三街区九宫格”街面管理中,完善现场检查事项和问题上报机制,形成对街面商户、菜市场、商超等用气单位的执法合力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订方案(2021年12月)街道安委办协调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迅速部署,及时传达到各相关单位,层层分解落实。
(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全面摸底排查,认真组织实施,摸清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等底数、摸清燃气总体情况、安全运行、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整治攻坚,落实责任(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边查边治,压茬滚动,即知即改,开展隐患整治,对照《宝山区城镇燃气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对一般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重大问题隐患,落实好管控措施,按照区相关部门的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循环复查,形成闭环(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隐患,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机动式”巡查“回头看”,在全覆盖的基础上,防范“回潮”新问题;协助区相关部门每半年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新隐患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逐一销项。
(五)加强督查,巩固成放(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配合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全方位、全覆盖的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强化督查督办,攻坚破解难题,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在期限内完成整改。
(六)总结评估,落实长放(2024年10月至 2024年12月)评估、总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成果,提炼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及时固化,完善制度,健全街道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推动建立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街道城建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城运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企业领导为组员的友谊路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街道燃气整治办”)设在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社区管理办主任为友谊路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每月由整治办主任召集专题推进会议,每季由组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推进各项工作。
(二)资金保障
燃气企业要加大燃气安全投入,围绕安全管理目标,纳入年度预算,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街道城运中心要将燃气安全与服务纳入社区治理和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投入燃气安全资金,加大民生保障。
(三)机制保障
街道安委办要建立半年、全年燃气安全事故分析会商研判机制,为燃气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派出所要建立燃气车辆、人员、场站实况等热点信息共享机制,为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提供有力保障。街道综合执法队要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部门共同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为燃气安全法治提供法制基础。街道城运中心要建立网格和社区巡查排查整治机制,为早发现、早治理燃气安全运行隐患提供动能,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为统筹协调社会稳定、减灾防灾、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点。友谊路市场所按照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落实丧失诚信、制假售假的燃气企业、燃气具销售失信惩戒机制,为燃气设备本质源头安全提供充分保证。
(四)督促指导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联席会议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街道安委办要对重点隐患整治督导督办。
(五)问效问责
街道纪工委加强对燃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导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问责。
(六)宣传引导
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燃气具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