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宝府办〔2011〕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
区教育局制订的《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引领,以全纳性教育为指导,以优质服务为方向,取得稳步持续的发展。学前教育经费逐年提高,新建扩建幼儿园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达“88”以上标准的幼儿园比例提升40%,幼儿教师队伍不断扩大,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达40%,优质教育资源达到40%,学前教育社会满意率保持在80%以上,基本形成婴幼儿共同发展、残健儿共同发展、城乡间共同发展、公民办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但随着宝山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未来几年宝山学前教育发展将面临更大挑战:人口出生高峰和导入人口的大量涌入,给宝山学前教育带来更大的入园压力,现有的园所数量难以满足新一轮的入园需求,部分区域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同步交付衔接上需要巩固和加强;现有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更多百姓的需求,具有多元特色的幼儿园内涵发展仍需进一步提升,市级以上的优质园有待进一步扩大,部分地区供需矛盾突出,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需向内涵发展;新一轮的幼教专业领军人物培养任务十分艰巨,教育骨干的培养基地建设和培养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新课程改革的成效需更加体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努力形成覆盖全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儿童提供更加适宜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宝山区学前教育的发展,特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幼儿终身发展为本,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同步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
1.到2013年,建立完善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均衡,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2.到2013年,全区的3-6岁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9%,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99%,经分等定级达到合格以上的幼儿园99%,全区接受0-3岁婴幼儿家庭早期教育指导率达到99%,办学质量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确保各级各类幼儿园共同发展
抬高底部,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根据宝山区人口出生率的预测,今后三年适龄儿童净增人数达6000-7000名,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地区的镇域内,各镇在公建配套的小区建设中,将确保幼儿园的优先建造,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建立全区优质幼儿园帮教结对新建幼儿园的机制,保证全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鼓励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持续发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制定不同类别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资助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法资助原集管办的民办幼稚园的发展,通过市、区、镇三级政府经费专项补助,提高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完善和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不符合条件的无证园所,实施每年度的各部门综合整治。
创造条件,设置学前特殊教育教学点。根据本区人口分布情况与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对学前特教进行合理设点布局。2011年9月完成新增9个学前特教教学点工作,将学前特殊教育纳入全区特教管理范畴。2012年9月逐步完成对新增学前特教班的设施设备配置,充分满足每个社区对学前特殊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同比增长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总支出比例应逐年提高,到2013年达到15%。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常态增长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
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区镇两级政府建立贫困家庭学前儿童入园资助体系;完成政府购买保育员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改革;实践探索社会专业机构支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派驻机制;设立农村学前教育目标责任达成的专项奖励制度。保证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向各镇倾斜并确保支出比例逐年递增。
保证公建配套新建幼儿园落地。到2013年,新建幼儿园20所(详见附件),切实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区、镇两级财政留足经费,按照园设置规模及标准,配置完善幼儿园,并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确保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
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上海市《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实施意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到2013年对所有公办幼儿园配备绘本馆及音体室的材料、器械和设备,创设幼儿适宜发展的环境,防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完成“宝山区幼儿园新课程区本化的实践研究”,推进幼儿园新课程的区本化实施,提高园长的课程领导力以及教师新课程的执行力。创造性实践幼儿园课程的园本化,努力构建适合幼儿需要、符合园舍发展的办园特色。
提高0-3岁早教指导质量。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早教指导工作机制,优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凸显“程序化服务”流程,健全“宝山区OK宝贝0-3科学育儿指导记录卡”制度。确保0-3岁婴幼儿指导生均经费标准逐年递增,依托“高危婴幼儿医教结合早期干预的实践研究”成果推广,建立部门合作,创建医教结合的早教信息平台,并形成医教结合管理网络。
(四)确保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优化
完善《宝山区幼儿园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到2013年,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0%,应届大学毕业生及社会录用幼儿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且符合幼儿教师任职资格,专科毕业录用的幼儿园教师须幼儿教育师范专业毕业。实施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计划,35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教师以及非师范类专业教师,基本完成专升本或幼儿园教师职初实训的继续教育计划。
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和扩大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基地建设,通过全区“新教师实训基地”、“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初任园长研训基地”,使百名新教师、50名骨干青年教师、50名年轻园长实现专业、职业定向发展目标。通过“走班蹲点”带教,鼓励和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新建幼儿园定期、定点执教,有效促进农村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成长。
依法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对民办幼儿园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在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评优晋级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教职工年金制度,逐年提高和改善教职工待遇。
(五)确保幼儿园园所安全和谐
全面实施安保进驻校园的机制。加强制度落实,完善应急预案,定时防范演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营造幼儿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建设和启动“医生进驻幼儿园”的工作机制。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定园医生联络制,定期为幼儿健康水平进行监测指导分析。组建由儿科医生与早教指导者组成的研究共同体,关注和探究影响婴幼儿身体健康水平的有效教养策略,健全相应的健康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组建幼儿园社区及家长安全服务志愿者队伍,形成安全监督与管理服务的世博后常态机制,通过综合治理及幼儿园周边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教育教学的良好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区托幼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合力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区学前教育阶段性发展情况,研究相关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前教育督政督学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教育教学保质保量、财政经费投入机制、教职工利益及保障、园所安全管理等纳入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督导内容,列入各镇政府教育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开展专项教育督政和督学,促进幼儿园建设与办园水平的稳步提高。
(三)营造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学前教育各类机构要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推进持续发展的各项工作,建立社会、家长园务委员会制度,依托社会各界支持幼儿园办学的合力,引导家长及社会理解学前教育、支持学前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通过先进经验与事例的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附件:宝山区2011-2013年公建配套新建幼儿园分布表
宝山区2011-2013年公建配套新建幼儿园分布表
乡镇 | 2011年新建 | 2012年新建 | 2013年新建 | 园所统计 |
罗店镇 |
|
| 美兰湖二幼、美兰湖西侧地块幼儿园 | 2所 |
大场镇 | 经纬城市泸州A块、锦秋花园17期 | 大华丰润华庭、大华河畔华城 | 经纬一期(动迁) | 5所 |
杨行镇 |
| 西城区北块K地块幼儿园 | 西城区大黄幼儿园 | 2所 |
月浦镇 |
| 月浦沈巷地块幼儿园 | 月浦盛桥社区幼儿园 | 2所 |
罗泾镇 |
| 罗泾新苑幼儿园 |
| 1所 |
顾村镇 | 沙浦路幼儿园377号 | 顾村一号基地幼儿园(富联路口) |
| 2所 |
高境镇 |
|
| 高境新城幼儿园 | 1所 |
庙行镇 | 共和居住五街坊幼儿园(陈伯吹实验分园) | 场北地块幼儿园 |
| 2所 |
淞南镇 | 盛世宝邸小区幼儿园 | 三湘海尚幼儿园 |
| 2所 |
城市工业园区 |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幼儿园 |
|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第二幼儿园 | 2所 |
合计 | 6所 | 8所 | 7所 | 21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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