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110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9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祁连三村第二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与上海大学校舍相邻,南与祁连三村第一居民区相邻,西至祁连山路,北至聚丰园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地址不变。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110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9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祁连三村第二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东与上海大学校舍相邻,南与祁连三村第一居民区相邻,西至祁连山路,北至聚丰园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地址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