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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8D112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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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8-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8-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试点,按照独立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方向建立。长护险是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服务的形式分为:1.社区居家照护、2.养老机构护理、3.住院医疗护理。

全区长护险定点评估机构2家,共有A类评估员78名、B类评估员369名。全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80家,其中各类居家护理机构34家(护理站15家、其他医疗机构6家、为老服务中心12家、其他助老机构1家)、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46家。共注册各类护理人员2707名(其中:居家1775名、养老机构932)。至2019年底,全区累计受理长护险申请38126人、完成评估33955人、评估后符合条件的30347人、享受护理服务30495人,长护险基金支付26823.45万元。

根据《上海市养老护理人员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沪人社职〔2016〕148号)文件精神,2016年区卫健委制定了《宝山区养老护理人员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按照要求,计划到2020年,组织宝山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以经过技能培训使护理员能持证上岗,提升技能,优化养老护理人员队伍技能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区卫健委委托上海震旦学院、上海东方培训学校2所培训机构,以及各老年医疗护理机构自行组织开展健康照护及医疗照护培训,已培训考核2693名护理员,合格2202名,合格率87.57%。区卫健委定期对2所培训机构进行评估、督查,确保护理员培训质量。开展各养老医疗机构护工持证率的专项调研工作,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清单和相关服务标准、规范,2019年区老年护理质控组组织对全区护理站完成了42项长护险服务项目的规范化培训,以规范护理站护理人员的护理行为,保障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区卫健委搭建老年护理同质化区域联动网络构架,在不断完善搭建老年护理区域联动培训平台,形成以宝山区卫健委为管理引导,以区老年护理管理质控组为主体,以二级及以上医院为中心,每所二级及以上医院分别与周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院形成、护理站为一个片区,每个片区共3~8所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片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对片区内的老年医疗护理机构进行分层、包片培训指导,片区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资源互联互通,达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目前全区共有46家医疗机构组成联动构架,开展区域联动工作。

开展多层面的老年护理服务质量控制:根据上海市老年护理质控中心质量控制标准及《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专题讲座,解读老年护理管理质控标准的构建过程、标准中各模块的督查要求、督查重点以及护理站的质量标准等。采取与卫监、院感等部门进行联合质控的形式,运用现场、调研、追踪等多种方法,对老年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人力资源配置、服务质量等方面加强督查。

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按照本市长护险试点工作“规范发展、提质增效”的总体思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优化工作措施。通过采取“管、改、防、控”的有效措施,对长护险定点机构规范运行的管理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在长护险居家服务机构的定点纳保上,实现由“促培育”向“严准入”转变;在定点机构的服务、评估上,实现“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在对机构的日常监管上,实现由“线下管”向线上线下的“精细管”转变。持续推动宝山区长护险机构定点布局更趋合理,服务更规范有序,评估更公平公正,监管更严格有力。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以确保长护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市医疗保障局“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工作思路,严控入口关、把好质量关、强化督查关,进一步深化长护险试点。

1、以需求评估为重点严控入口关

贯彻落实本市长护险试点实施服务总量控制管理机制,围绕2020 年待遇享受对象总量更加有序可控、失能等级结构更趋合理的目标,优化评估流程,严格把握长护险“准入关”,加强数据分析、实施动态跟踪,通过分层分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失能等级结构,让真正有需要的失能老人得到服务保障,实现2020年待遇享受对象适度净增长的管控目标。鼓励区域内的居家护理机构向重度老人提供服务保障。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沪医保规【2020】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招呼统一需求聘雇办理流程和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点评估机构将申请人评估结果在申请人所在居(村)委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处公使,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5天。

2、以规范管理为基础把好质量关

一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街镇两级的组织领导作用,坚持按街镇划分需求评估、护理服务区域,进一步加强与卫健委、民政的沟通协作,加大对定点机构的规范管理和业务指导力度。完善长护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召开全区长护险工作会议,充分发挥街镇统筹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长护险工作区域管理。二是稳步提升服务质量。定点机构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规范需求评估和护理服务行为;完善培训和考核机制,加强在岗培训和质量考核,有效提升评估和护理服务水平。继续做好第三方责任保险补贴工作,鼓励居家护理机构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防范服务过程中的风险,为服务对象和护理人员保驾护航。

3、以多措并举为手段强化督查关

一是针对居家上门等重点环节,根据市局统一布署,开展长护险专项治理。二是坚持联合执法机制,会同区卫健委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开展飞行巡检,实现全覆盖检查。三是强化约谈机制和诚信档案机制,机构发生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会同相关街镇开展诫勉谈话,重点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四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通过行业自我管理、互相监督、交叉检查有效形成行业自律。五是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居家护理机构满意度和考核要素调查。

区卫健委为探索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和上海市医保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沪卫医【2019】29号文)等文件精神,在2020年探索建立宝山区 “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执业,为出院病人、慢病病人和老年病人提供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相关政策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更好的将护理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为居民百姓提供一系列的护理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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