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制订的《2011年宝山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制订的《2011年宝山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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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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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宝府办〔20115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纠风办制订的《2011年宝山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1年宝山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2011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为落实两高一少目标、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当前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行为;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等行为;严格规范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国际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坚决纠正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等铺张浪费、形式主义的问题。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凡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文。

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严肃查处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核定用车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和违规使用车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借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政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3、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运营、退出的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在配置环节,及时将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同时,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4、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深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农机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发挥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效用。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5、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着力推动建立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法监督。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有利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的现象,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切实纠正发案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问题。

6、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管理和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患者候诊时间长、就医多次排队、多次付费等问题。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加强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接受社会捐赠不得与单位药械采购挂钩。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行贿受贿行为。完善医德档案考评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诚信体系的建立。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严格执行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

7、深化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择校生指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制度规定,深化教育收费公示。

8、深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做到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9、深化规范物业管理监管工作。

加强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物业管理体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维修不及时、维修质量不高、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

同时,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坚决纠正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及相关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

今年要重点对环保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司法部门(法律服务行业)、房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卫生部门(医疗行业)等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进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落实两高一少要求,由区纠风办组织区政府特邀监督员对被评部门和行业履行职责、行政(办事)效率、政务(事务)公开、规范收费(罚款)、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深入展开调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部门和行业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实施整改。

各被评部门和行业要在5月底前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动员部署会,在系统内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制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区政府特邀监督员要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查看信访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区纠风办将根据群众诉求、媒体报道等向监督员提供调查线索),并将调查情况适时与被评部门和行业沟通,促进边评边改、即知即改。9月底前召开评议会,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被评单位领导表明整改态度。

各非重点评部门和行业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区政府特邀监督员应与非重点评部门和行业保持联系和沟通,认真开展回头看等活动,坚持监督不断线

2、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上海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纠办〔201016号),今年对司法所、税务所、环卫所、城管分队、房管办事处等基层站所开展评议。评议工作从4月底开始,9月中旬结束。各镇(街道)要在总结去年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议方法,把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上。司法所、房管办事处等站所的评议,区纠风办将与对司法部门、房管部门的重点评有机结合起来。各被评站所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评议工作,指导基层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评议效果。

3、继续参与政风行风网上测评。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的通知》(沪纠办〔20111号),组织各类企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以及区政府特邀监督员、实例调查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群众代表等上网参与测评。

4、继续开展万人百企评机关活动。

围绕加快我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目标,以简便、管用、实效为原则,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开展第五轮万人百企评机关活动。活动将重点关注企业满意度,通过评议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改进作风、服务企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此外,区纠风办要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作出2011年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

(三)加强宝山区纠风监督平台百姓连线、查信办案等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实际问题

1、抓好宝山区纠风监督平台工作。

按照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建立宝山区纠风监督平台,通过网上转发、实时监控的方式,督促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整改,并为领导决策和有关测评、考核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继续加强百姓连线工作。

进一步提高宝山电台百姓连线主要领导上线率,更多地深入基层与百姓沟通,提高诉求办理质量,提高收听率,扩大互动面。不定期通报栏目开展情况和各部门行业整改进展,并积极探索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的多媒体互动。

3、进一步加强办信查案工作。

要加大办信查案力度,重点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制止和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推进四个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把政风行风建设放到重要位置上来抓。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纠风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各部门和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纠风工作责任。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纠风办要逐步建立纠风工作考核制度。

(二)坚持纠建结合、以建为主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部门和行业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寓于业务工作之中,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两高一少的目标,切实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合力

各单位要配齐配强纠风干部,保证人员在岗履职。要重视政风行风监督员、调查员队伍建设。区纠风办要对纠风干部和区政府特邀监督员、调查员进行培训,发挥区政府特邀监督员、调查员在重点评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等工作中的作用。

主题词:监察 纠风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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