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结算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招大引强财力的函_政府信息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结算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招大引强财力的函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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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税务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2-03-24
  • 发文字号: 泾府〔2022〕2号
  • 发文日期: 2022-03-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宝山区财政局:

经2020年6月4日区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及6月5日七届区委常委会第154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区发改委宝专联〔2020〕27号复函的意见,本镇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符合区招大引强相关政策,同意该企业在完成既定目标后(2019年2785万元,2020年3100万元,2021年3400万元),按照公司形成的财政收入,实行区与镇2:8比例分成。

2021年,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完成总税3498.8万元,完成既定目标。

鉴于上述情况,本镇特向贵局申请上海建发物资物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招大引强财力结算。

特此函达。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2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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