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风险评估报告_风险评估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风险评估报告

信息来源: 区科委 发布时间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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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风险评估
  • 主题分类: 科技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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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科委

关于《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开展评估,对决策事项实施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了科学预测、综合研判,明确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见建议、具体措施和处置预案,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一、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张江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 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宝山牢牢把握一地两区战略方向,对标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目标,打造特色化、专业化园区服务品牌,聚焦关键战略材料机器人制造合成生物主导产业,建设原始创新能力领先、高端产业集群领先、多元治理模式领先的一流科技园区研究形成《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的起草紧密结合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持续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等要求,注重系统性总结、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重点突出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遵循总规。对照《张江高新区加快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和张江宝山园“十四五”规划,推动宝山园成为张江建设国际一流高科技园区的重要功能区。二是坚持统筹融合。将宝山园作为我区科创中心主阵地、绿色低碳样板区、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区建设的主战场,形成相互推升、协同并进的一体化推进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每个分园须聚焦三个重点产业的要求,充分考虑当前我区的转型基础、发展优势和工作底板,明确关键战略材料机器人制造合成生物作为宝山园重点发展产业。同时,从体制、空间、产业、环境等角度出发,既考虑方案可行性,也考虑适度加压,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推动宝山园有序建设。

(三)制定过程

行动方案》的制定过程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程序要求,制定前期对现行科创、产业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并研究借鉴上海、张江各分园及外省市相关政策及行动计划;《行动方案》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公开征询意见等形式征求政策相对人、企业、院校、职能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意见,邀请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在《行动方案》制定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

二、风险评估内容

(一)评估依据

《行动方案》制定主要目的在于“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战略部署,坚持科创引领、绿色转型、改革创新、生态营造,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做优关键战略材料主导产业、打造机器人制造特色产业、培育合成生物未来产业,加快产业前沿技术突破和硬核科技企业培育,推动产业特色进一步显现,将张江宝山园打造成为北转型发展引领区,为张江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提供重要支撑《行动方案》涉及园区、企业、院校等,影响面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二)风险点、风险源及其影响

1.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风险第一,行动方案制定的主体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制定主体合法。行动方案》根据《关于推进张江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 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3〕23号)、《张江高新区加快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沪科创办〔2023〕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不会对现有法律法规造成冲突和影响。第二,《行动方案》制定所需的法律手续完备,满足政策制定的法律要求。在制定过程中通过专家论证会对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全方面论证,听取了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行动方案》制定过程符合行政程序规定,体现了程序正义原则。第三,《行动方案》在制定的过程中吸收了相关委办局、企业等各类主体的意见,充分考虑了政策的预期成果、成本效益,内容与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其他规定不存在相抵触,社会认可度较高。

风险评价:低风险。

2.财政金融风险。行动方案》聚焦关键战略材料机器人制造合成生物三大产业,推动主导产业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特色化发展但受政策、市场、技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存在一定风险。

风险评价:低风险。

3.环境保护风险。行动方案属促进园区改革创新发展指导性文件,其实施过程本身并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风险隐患。

风险评价:低风险。

经过综合评估认为《行动方案》存在较小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风险隐患,风险等级评定为低风险

三、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一)加强《行动方案》的宣传与解读。提高张江高新区宝山园内相关主体对《行动方案》的知晓度,充分宣传《行动方案》对促进张江高新区宝山园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意义。

(二)做好《行动方案》的政策衔接和实施工作。根据《行动方案》制定的关键指标,细化考核评估办法,强化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支持合理合法,按需投入。加强对项目评审立项的把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实施《张江高新区宝山园改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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