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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委员会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大场镇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大场镇 发布时间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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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党政混合信息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4-23
  • 发文字号: 宝大委〔2023〕22号
  • 发文日期: 2023-04-2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大场镇

各村、居、镇属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工作要求,确保全镇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2023年大场镇基层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战略目标,强化党建引领,坚定转型信心,高擎科创主旗帜,抢抓发展新机遇,培育变革新动能,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目标导向和激励作用,积极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力促进大场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上下衔接,突出发展导向。考核内容对接2023年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相衔接,与区对镇的考核指标、考核项目相衔接。

(二)注重突出重点,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注重结合大场实际,在考核类别、项目设置、评价方式等方面做到了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全面考察工作,又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三)注重基层差异,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村、镇属公司、其他公司情况差异、功能定位不同,分类设置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工作评价体系,对考核结果全面衡量,力求公正。

(四)注重条块连责,推动责任落实。对纳入镇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工作考核体系的重点内容到期未完成的,相关责任单位、部门需共同承担责任,引导各单位责任担当、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三、考核范围

村:场南村、场中村、东方红村、南大村、联东村、联西

村、红光村、丰明村、丰收村、葑村村、三星村、五星村

镇属公司:大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宝山科技控股公司、大场工业(商业)公司、乾溪置业总公司、乾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公司:大华集团、申新集团

四、考核权重

(一)村

场南村、场中村、东方红村、南大村、联东村、联西村、红光村、丰明村、丰收村、葑村经济工作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比例设定为85%:15%

三星村、五星村经济工作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比例设定为30%:70%

(二)公司

1、大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宝山科技控股公司经济工作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比例设定为90%:10%

2、大场工业(商业)公司、乾溪置业总公司经济工作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比例设定为80%:20%

3、乾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工作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比例设定为40%:60%;

4、大华集团、申新集团经济工作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比例设定为90%:10%

五、考核指标

(一)经济工作考核

分为七大类:1、财政收入;2、统计工作开展情况;3、重点科创指标;4、营商环境;5、净资产、净利润;6、村级可支配收入;7、经营性资源、资产的管理,财务规范化管理。

(二)社会发展工作考核

分为四大类:1、党建工作;2、城市建管;3、社会治理;4、综合管理。

六、计分方法

(一)经济工作考核

考核计分有定量定性两种方法。

1、定量指标计分办法。

1)财政收入。以被考核单位本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同比增幅百分比为计分基数达标的得基本分值未达标的按百分比差额扣减相应分值

2)重点科创指标(新增高新企业数;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新增市、区两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数;新增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净资产、村级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以被考核单位本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数额为计分基数达标者得基本分值未达标的不得分。

2、定性指标计分办法

1)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明确统计责任人,根据应统尽统、服务企业及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计分达标者得基本分值;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营商环境。根据数字生态招商系统维护、信息报送、服务企业满意度及投促活动等工作完成情况计分,达标者得基本分值;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3经营性资源、资产的管理,财务规范化管理。根据资产、财务管理情况计分,达标者得基本分值;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二)社会发展工作考核

1、评分方式

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分管单位(条线)结合一年来各村、公司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评分。

2、计分原则

对村、公司根据社会发展工作百分制考核打分后,按社会发展工作各自所占考核比重,换算成对应分值。

七、报酬核算

2023年村、镇属公司经济工作绩效考核正职总报酬由基本报酬、增量奖及特别嘉奖组成。

(一)基本报酬

报酬基数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公司上年度考核结果结合本年度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数以及镇党委、镇政府交付的社会发展工作、重大项目等综合考量确定。

报酬基数基本分三档:1、本年度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数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报酬基数为39万元;2、本年度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数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报酬基数为42万元;3、本年度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数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酬基数为45万元。

根据报酬基数以及社会发展工作经济工作考核得分核算基本报酬。社会发展工作、经济工作考核得满分,得基本报酬;未满分,扣减相应基本报酬。

(二)增量奖

1、以被考核单位本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财政收入责任目标数以及比学赶超奋斗目标数为基数,超过责任目标且未超过比学赶超目标的部分每1万元奖励250超过比学赶超目标部分每1万元奖励350元。

2、净利润指标以被考核单位年终净利润的绝对额或增量考量,绝对额或增量较大的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特别嘉奖

各单位自报本年度完成的重点、难点、亮点、特色工作以及获得荣誉等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估后,给予1-8万元数额不等的奖励。

1、产业结构调整类:科创、重大战略任务等(根据实际实施阶段决定奖励数额);

2、空间转型类:完成动拆迁销户的奖励5000/户,完成队级资产最终处置的奖励5000/个;

3、获评优秀类;

4、其他类。

报酬总额畸高或畸低的,由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原则上2023年村、公司绩效考核正职总报酬不超55万元。超过55万元的,可按照以丰补歉的办法在以后分配中予以弥补

此外,大华集团、申新集团考核奖励由基本奖励及增量奖组成:1、以被考核单位上年度考核奖励为奖励基数,并根据奖励基数以及社会发展工作、经济工作考核得分核算基本奖励。社会发展工作、经济工作考核得满分,得基本奖励;未满分,扣减相应基本奖励;2、增量奖以被考核单位本年度确定的财政收入责任目标数以及比学赶超奋斗目标数为基数,超过责任目标且未超过比学赶超目标的部分每1万元奖励250元,超过比学赶超目标部分每1万元奖励350元。

八、其他

事业单位的考核由分管领导牵头,结合年度考核内容,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居民区的考核由社区党委牵头,结合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制定相应分值,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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