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基层各单位、各参赛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顺应群众期盼,全面开展劣Ⅴ类水体整治,在全市中小河道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市总工会、市水务局的工作要求,区总工会、区水务局联合开展“碧水保卫战”劳动和技能竞赛,动员全区上下再接再厉,打好碧水保卫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和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围绕宝山“两区一体化”升级版的总体目标,发挥好劳动竞赛鼓舞人、激励人、凝聚人的功能,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群众对水环境的满意度,为宝山建设生态之城、建设“魅力滨江、活力宝山”的发展愿景贡献力量。
二、参赛范围
参与我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的管理、执法、咨询、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养护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
三、竞赛目标
本次劳动和技能竞赛重点以河道整治工程、截污治污工程、运行养护为载体,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通过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工作组织建设,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和职工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建设,团结和凝聚广大职工,助力上海“2018年全面消除河道黑臭,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2021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水环境治理目标的全面完成。
水环境治理的定量标准:镇管以上河道,其控制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Ⅴ类(含)以上。
四、竞赛内容
本次劳动竞赛重点围绕组织管理、设计咨询、工程(财务)监理、工程施工、排水运行、河道养护六大板块,包含组织、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科技、创新、环保、技能、廉洁、服务等多个方面,评选出竞赛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重点开展:水务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美丽河湖劳动竞赛;创新引领示范劳动竞赛;水环境检测、水文预报、水利闸门运行、安全质量监督、河道修防、排水管理养护(下水道养护)、无人机运用、水务执法等多项职工技能竞赛。
五、组织形式
本次劳动和技能竞赛按照市里的总体安排,成立区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考核、集中评比的竞赛体制。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
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李中政
区水务局副局长 金 文
副组长
区总工会副主席 赖拥军
区水务局工会主席 倪建新
成 员:
区水务局工管科副科长 曹 波
区水务局监察室主任 尹晓信
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吴月光
区水务安质监站站长 陈锦超
区水利管理所所长 朱柳峰
区堤防水闸管理所所长 蔡 益
区给排水管理所所长 杨 彪
区水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苏亚明
区水文站站长 薛海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工管科,负责劳动竞赛的具体实施。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区水务局和区总工会以及各参赛单位层层动员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劳动竞赛工作计划,营造竞赛氛围,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竞赛活动。
(二)竞赛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21年12月)
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要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竞赛办根据不同板块不同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竞赛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劳动竞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扩大劳动竞赛的宣传面,切实提升劳动竞赛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竞赛期间分阶段分内容开展水务重点工程建设、美丽河湖、创新引领示范劳动竞赛及多项职工技能竞赛。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9年10月——2021年12月)
1、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组织阶段性总结评比;
2、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组织阶段性总结评比;
3、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组织总结评比;
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区文明办、市民巡访团、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专家以及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等,对各参赛单位的劳动竞赛内容和竞赛效果进行评估,并将测评结果运用到评比考核中。
七、奖项设置
劳动竞赛评比设置集体奖项、个人奖项和清源杯专项竞赛奖三大类,由区劳动专项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考核评比。
(一)集体奖
分组织管理、设计咨询、工程(财务)监理、工程施工、排水运行、河道养护六大板块进行评比,由区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竞赛小组分配的名额内综合评出碧水保卫战的标兵集体、先锋集体、优秀集体。对获得的先进集体由区竞赛办统一推荐参加市里评选。
(二)个人奖
分组织管理、设计咨询、工程(财务)监理、工程施工、排水运行、河道养护六大板块进行评比,由区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竞赛小组分配的名额内综合评出碧水保卫战标兵个人、优秀个人。对获得的先进集体由区竞赛办统一推荐参加市里评选。
(三)“清源杯”专项竞赛
评选美丽河湖、优秀河长、最美护河员、科技创新奖、职工技能竞赛等奖项,根据市里的每项活动通知有序开展。
八、评选原则
(一)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向一线建设者、管理者、优秀监理人员、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设计人员、优秀科技人员、优秀技能人员倾斜,合理考虑各方面和各层次的比例。
(三)突出水环境整治成效,对按节点完成治水任务,治水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应优先推荐。
(具体评选要求见附件)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赛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工作前移、全面动员。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劳动竞赛计划,并认真抓好劳动竞赛工作每一个环节,确保竞赛活动有序扎实推进。
(二)力求竞赛实效
各参赛单位要紧紧围绕单位工作特点,针对新要求培育新方法、新思维,创造出更多灵活多样、富有实效性和吸引力的竞赛形式和方法,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竞赛中来。把劳动竞赛融入到单位日常工作中,融入到碧水保卫战的全过程,真正使劳动竞赛成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
(三)加强竞赛宣传
各单位要注重发现、总结、培育先进典型和经验,特别注重弘扬工匠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要做好过程管理和信息资料的积累,及时报送劳动竞赛开展情况和劳动竞赛的创新做法。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作用,用微信公众号、视听、网络等新媒体,以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宣传。
附件:“碧水保卫战”劳动和技能竞赛评选工作要求
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18年12月22日
附件
“碧水保卫战”劳动和技能竞赛评选工作要求
一、评选程序
劳动和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工作的规模和参赛范围,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特别奖项的评选名额指标,对名额数的产生实施动态调整,突出各类先进的示范性、典型性。
劳动和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用交流展示、抽查、座谈会、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评选。
通过预审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特别奖项名单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劳动和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审核。
二、劳动竞赛先进集体主要评选条件
(一)班子高度重视,组织网络健全,相关制度完备,工会组织作用明显,在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劳动竞赛有计划、有主题、有特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三)营造良好竞赛氛围,积极开展竞赛活动,竞赛宣传形式多样,竞赛气氛浓厚,发动面广,项目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参与率高;
(四)及时为碧水保卫战推进提供保障服务,成绩显著;出色完成河道整治工程、截污治污工程、运行养护等工作任务,主要经济技术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精神文件建设、文明施工规范有序;
(五)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科研活动,员工素质明显提升。
三、劳动竞赛先进个人主要评选条件
(一)在组织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强长效监管,取得明显成效的。
(二)在确保河道整治工程、截污治污工程、运行养护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
(三)在工程措施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和政策机制创新,主动攻克“重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成效显著的。
(四)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
(五)在技能比武、岗位练兵中成绩突出的。
(六)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消除安全隐患中,采取措施,避免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清源杯”专项竞赛的评选细则另行制定。
四、评选纪律
竞赛的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领导小组在评选中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现象的,经调查核实后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责任单位和个人参加申报的资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责任单位不能申报参选先进集体:
(一)领导班子成员发生犯罪案件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二)工程未按节点完成水环境治理目标的;
(三)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工程发生非客观原因导致的重大设计变更的;
(五)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了违法违纪事件的;
(六)依据《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被记录不良行为的;
(七)发生因施工扰民等不良社会影响事件而被投诉或曝光的;
(八)发生严重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欠缴职工“四金”、群体上访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