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宝第2120235008号)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宝第2120235008号)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3-06-08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3-06-0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6-0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通大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第2120235008号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通大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MG3Q9A
法定代表人姓名 唐仁峰
处罚事由 医疗卫生机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6月8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