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和本市《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宝山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联系群众,切实加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力度,真实听取民声,充分了解民意,现将《实施方案》草案向社会公示,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时间为30日。
一、征集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23日。
二、征集方式
1.电子邮箱 wuhouzhi@baoshan.sh.cn
2.来信: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月明路158号605室)
区卫生健康委将联合相关委办局对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符合上述方案制定原则和要求的意见建议予以归类采纳。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