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4月25日)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4月25日)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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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4-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4-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行政处罚公示(2024425日)
处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码 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宝第2120242535号 上海六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310113MA1GK8Q936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900元 2024/4/25
2 宝第2120242536号 上海斯盖美发店 91310113342043094W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500元 2024/4/25
3 宝第2220240501号 上海美庭阳光养老院(上海美庭阳光养老院医务室) 52310113MJ5163035Q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5000元 2024/4/25
4 宝第2220243503号 胡波 / 医师违反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警告 2024/4/25
5 宝第2220243504号 杨迎星 / 医师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警告 2024/4/25
6 宝第2220243505号 连静枫 / 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警告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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