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三月十日)
宝府〔2010〕20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15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盛宅新村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富联路,南至黄泥塘,西至盛宅浜,北至水产西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室设在富联路128弄18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宝府〔2010〕20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15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顾村镇盛宅新村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富联路,南至黄泥塘,西至盛宅浜,北至水产西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室设在富联路128弄18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