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公司、职能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对处置方案》、市防控办《关于社会面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和区防控办《宝山区关于构建新常态下社会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常态化防控下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