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瑾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修缮大华地区部分人行步道的建议 已收悉,经现场调查研究,现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新沪路(大华三路~大华二路)系我委管辖区管公路,南华苑路(灵石路口),华灵路(灵石路~怡华苑路)系我委管辖城市道路。收悉建议后,我委立即组织现场勘查,发现人行道问题因建设年限较久,存在局部沉降、老化磨损等现象,现将处置情况汇报如下:1、新沪路人行道区管道路红线内的局部问题,我委已安排修复,商铺门口人行道是属地管辖设施;2、南华苑路(新沪路~灵石路)已列入2026年人行道专项整治工程,目前我委先对灵石路口损坏严重的进行了修复;3、华灵路已列入2025年人行道专项整治工程,因财政资金因素暂缓实施,后续我委会积极推进落实工程尽快实施。
我委将在今后的道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设施管理,加大抽查监督力度,着力提升养护质量与水平,切实保障宝山区道路平整完好、市民通行安全畅通。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