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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9B020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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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3-06-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6-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九三学社宝山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房屋漏水问题的分析和对策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区房管局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导致房屋漏水的原因非常复杂,如屋顶漏水、外墙渗水、窗户漏水、楼上漏水、管道堵塞引起的地漏反水等,是防治难度很大的顽症。因此房屋渗漏问题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同时因渗漏质量问题使施工单位、开发商与业主产生纠纷和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目前,我局主要从行业监管、住房修缮,落实紧急维修制度等方面助力破解住宅小区渗漏水问题。

一、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维修水平

聚焦物业管理主责主业,依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学网”平台,开设项目经理训练营、维修工程人员专题培训班等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物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技能比武,选拔行业技术能手,营造行业职工爱岗敬业、钻研技术、创新超越的浓厚氛围,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意识和水平,逐步解决因为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反复维修问题。

二、关于上下楼渗漏水问题

一方面,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督促物业企业维修人员先行上门查找漏水原因,对于确实无法判断渗漏原因的情况,可以委托应急维修领域的专业人士上门共同排查漏水点。另一方面,在已明确漏水原因和部位的情况下,如果是因为上下住户不愿配合,而无法及时维修,可由居民区出面进行矛盾调处,物业应积极配合,搭建平台,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促成共识达成。对于协调有困难的,建议居民区向区司法局申请专业第三方矛盾调解机构的支撑,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关于老旧小区外墙、屋顶渗漏水问题

我局通过每年组织各街镇召开住宅修缮工程项目计划布置会议,引导各个街镇按照属地区域内“急难愁盼”的小区进行排序上报。结合财政安排年度资金预算,统筹全区情况后明确住宅修缮年度计划,并在修缮工程正式实施前,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小区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相关专业单位共同确认具体修缮科目,充分尊重绝大多数居民意愿,确定改造科目,确保在利用好改造资金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切实解决小区居民“急难愁盼”等问题。年完成25.5万平方米(均为住宅修缮),共6个小区。

四、关于商品房小区外墙、屋顶渗漏水问题

一是引导业委会合法合规开展征询表决使用维修资金开展维修,解决渗漏水问题。二是针对水泵水箱(池)故障、电梯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外墙渗漏等五类紧急维修事项,可以根据紧急维修制度,采取紧急维修。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持有关材料报房管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更新费用经审价后报区房管部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自行管理机构向业主委员会和房管机构报告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更新费用经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三是针对维修资金不足的小区,指导街镇,组织引导业主依法开展续筹。同时,推动二手房交易环节补足专项维修资金,会同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通过在不动产登记簿查询、网签合同签订、转移登记申请等三个环节温馨提示交易当事人的方式,告知交易当事人补足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定义务及补足交纳渠道。

五、质保期内因房屋建造质量和工艺造成的漏水问题

区建管委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关规定,及时督促开发商及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第十二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属于《民法典》规范范畴。同时,开发建设单位应为新建住宅购买《住宅工程质量缺陷潜在保险》,在新建住宅交付环节,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其中附件二需提供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告知书》。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若出现保险合同内容中的质量问题,可由开发建设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进行修理。

四、下阶段工作

下阶段,区房管局将继续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出发,立足本职,配合好相关部门,共同创造和谐、安稳的小区环境。

一是持续物业行业监管。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督“四查”制度,促物业企业根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职责,加强住宅小区的日常巡查管理,妥善进行维修、养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协调处置工作。

二是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依托“美丽家园”建设,继续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强化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整治,开展住宅修缮,提升小区的整体环境。

三是深入探索老旧小区管理机制。借势“红色物业”,充分发挥“三驾马车”作用,多方联动、协同推进,解决社区治理问题难点,努力化解相关矛盾。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使用的业务指导,依法合理使用小区公共维修资金,进住宅小区房屋渗漏、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处置。

感谢贵单位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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