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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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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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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1-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和年度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机制

切实履行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支部学习会上,党组负责人持续深化会前学法与专题学法活动,及时学习并贯彻中央和本市法治建设政策规定的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通过强化示范引领效应,严格执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带头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主动依法依规、透明高效地行使权力,确保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协同推进。 局主要领导坚持亲自部署重大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点环节,充分发挥领导的自律效能,自我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确保重要制度落实到位、各项责任履行到位。2025年初召开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部门2025年度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2025年共召开1次党组会,研究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学法、普法等事项;召开1次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了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健全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二)推进全面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水平和能力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在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等方面均合法合规。通过厘清法制机构、办公室、承办机构等的事权分配,依法有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二是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要求依法、科学决策,全面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42次,局长办公会议44次,讨论议题两百余件。2025年度共审查了1个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完成备案流程,同步完成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及清理工作。完成行政处罚决定前法制审核28件,完成上会提案合法性审查26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合同签订、信息公开答复、行政争议案件办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中,严格开展法制审核,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升决策质量。四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前信息公开、规范事中信息公示、加强事后信息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着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举措,持续稳步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进程。五是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应诉工作水平。强化沟通协调,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已判决案件均无纠错情况。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1件案件被纠错。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构建应知应会清单。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当作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立法宗旨,熟知立法内容,把握立法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筑牢坚实基础。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杜绝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现象。2025年,共组织2名新进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和考试,持续提高自然资源执法效能,确保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三是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研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使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认定立案、调查取证及行政决定等执法活动的依据和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多措并举推进主题日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充分借助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局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加强宣传解读,推动政策更好地落地见效。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设计方案、规划公示等自然资源领域审批信息公开。 

(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一是试点破冰,落地全市首例信托转移登记。四日内完成受理爱建信托及委托人的不动产信托转移登记并完成缴税发证,实现本市首例试点落地,助力信托财产登记在上海扩围增效。二是机制创新,推动“多测合一”“验登合一”常态化运行。依托“两个合一”,提前介入登记流程指导,确保要件一次达标,实现“验”与“登”无缝衔接,真正做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数据共享、并联审批”,切实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登记效率。三是推进用地清单制,助力土地出让工作。在出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导则中应用强化区域评估和用地普查事项的成果。其中南大东北象限地块已应用成果至开建设导则中,目前该企业拿地后已完成设计方案审批。后续我局将以此地块为例开展后续工作做好相关案例的积累。四是多渠宣传,拓宽政策解读服务路径。通过政府开放月”、“局长讲政策”、“科长讲政策”、“宝你汇”直播间、“AI小宝”智能咨询助手、“企业面对面宣讲”、“规划宝山开设登记业务专栏”等多元化平台开展政策宣讲与推广,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主动协助10余家开发企业熟悉规划审批、用地管理、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流程,有效提升企业办事效率与政策运用能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我局信息公开答复被纠错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我局涉及的信息公开事项繁多,不仅包含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还存在职能交叉事项。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量较大,而工作人员数量相对较少,这就导致出现答复事实认定不准确、答复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 

(二)部分人员缺乏主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对法律知识和理念的掌握不够充分,缺乏运用法律的能力。 

(三)行政争议化解的压力相对较大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后,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的前置化解提出了更高标准。其中,信息公开案件“复议前置”规定,促使该类型诉讼案件转变为复议案件。当前,我局的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数量依旧较多,实质性行政争议的化解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三、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决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督促全局干部依法行政,完善党组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三是着力营造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聚焦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落实;带头开展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然资源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研究;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资料;带头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守法律“红线”意识和思维“底线”,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在多个场合强调遵法守法,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与红线意识。四是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并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实质与核心要义,提升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持续深入实践,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秉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针对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行为的法制审核。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做到执法严格、办案依法,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持续秉持以人为本理念,不断推动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积极落实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功能。依法推进法治信访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 

(四)持续深入推进府院互动,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

对于可能引发纠错败诉的案件,开展专案分析,进行靶向施策,提前开展研究,有效管控风险。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化解问题的方案与措施,全力降低纠错败诉率。坚持自我审视,对业务承办机构不偏袒、不掩饰问题。针对行政纠错败诉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其原因,通过开展类案专题研讨,举一反三,将“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经验”。 

(五)持续强化法治宣传,切实提升法治教育成效

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创新普法形式,持续拓展普法的深度与广度,营造共同珍惜和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法治氛围。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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