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分配对象(街镇/项目/人群) | 分配依据 | 分配金额 |
抚恤补助资金 |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 | 依据“沪民优发[2014]1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 40.97 |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一级~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 | 依据“沪民优发[2013]10号、沪民优发[2014]17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 3.06 | |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 依据“沪民优发[2014]1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 0.68 | |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人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 依据“沪民优发[2014]1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 0.63 | |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依据“沪民优发[2011]18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 0.15 | |
合计 | 45.49 |
办
2014年宝山区高境镇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表(民政)
信息来源:
高境镇
发布时间
2015-06-1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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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财政专项资金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5-06-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5-06-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高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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