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的墓地管理的问题》已收悉。对该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研究与讨论,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方面,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夯实节地生态安葬基础。为切实满足群众文明治丧、节地安葬的现实需求,破解殡葬用地供需矛盾,根据2018年民政部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散埋乱葬整治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规划建设与服务优化工作,目前公益性安葬设施已实现大场镇、庙行镇、顾村镇、罗店镇、月浦镇、罗泾镇、杨行镇7个镇全覆盖,共确定9个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点位,其中顾村镇星星村被列为区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充分发挥区级示范引领作用,为群众提供合规、适宜、普惠的安葬场所。同时,聚焦散埋乱葬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推进专项整改工作,始终坚持全面排查摸底、强化宣传动员引导、健全完善村规民约三项核心举措,扎实推动散埋乱葬问题整改,巩固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成效。
后续将持续完善各镇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机制,规范骨灰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质量,同时大力倡导绿色环保、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推动公益性安葬设施提质增效,同步联合执法部门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加大殡葬改革政策法规与文明殡葬理念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摒弃散埋乱葬等陈规陋习,稳妥推进违规坟墓整治迁移,持续规范殡葬管理秩序,全力营造整治殡葬乱象、深化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