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交通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_法治政府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交通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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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公路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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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02-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交通委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宝山区交通委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2021年度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以及2022年度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交通执法形象有所提升

一是规范基层执法站(所)建设。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系统基层执法站(所)的建设,根据“四基四化”和执法形象“四统一”的要求,做到基层执法站(所)外观统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志标识一致、醒目,提升对外服务形象。

二是规范着装及执法装备。要求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以及总队的各项制度对着装标准、着装风纪的要求着装。按照标准配备执法装备和车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严格按照要求佩戴(携带)、使用执法装备,按规定使用执法车辆。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制作了三告知随身卡,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统一规范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对当事人实行“三告知”;禁止使用《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严格遵守《交通行政执法禁令》。 

四是规范执法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法制业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组织开展如党员学法、全员轮训、执法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基础法律知识、执法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意识。

2、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委在基层执法单位所在地制作政务公示栏,对单位职责、执法权限等内容予以公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穿着交通部统一的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实行“三告知”,即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执法身份,告知检查依据和检查内容。我委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我委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727条。

(2)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完善文字记录。执法人员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法律文书内容应完整,全面反映案件情况。二是规范音像记录。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皆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全程予以记录。

(3)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法制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涉及责令停业、较大数额的罚款、社会影响较大等类型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定,及时组织审核小组开展集体讨论,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公平的行政处罚,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2021年,区政府审查不服区交通委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申请共3件,其中区政府维持1件,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2件。区政府作出复议决定后与我委作为共同被告诉讼案件1件,浦东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我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要求,依法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尊重司法权威,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积极承接市权下放五个审批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船舶国籍证书签发等五个事项委托基层收件工作方案》(沪交法[2021]498号)要求,做好《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批》、《渔业船舶检验(初次检验)》、等5个事项承接工作。

2、积极推进“一件事”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市区两级“一件事”工作。市级2项“一件事”(一般项目掘路、校车使用许可),区级2项“一件事”(道路开设临时出入口、交通运输困难行业认定)已完成系统上线。10月19日,我区首个“市掘路一件事”成功完成申报。

3、完成“好办”“快办”流程梳理工作

我委依托“个性指南+智能申报”,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进行优化再造,进一步深化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提升办事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实现危险货物作业审批全程网办

为有序推进“一网通办”重点工作,市交通委全面实现上海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纳入市交通委“一网通办”综合业务平台。8月上线以来,我委已审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许可822件。目前,宝山区港口码头进出口散液、进口包装、出口包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已全部进入综合平台,全面实现申报业务“一网通办”。

5、热心热情做好老百姓的线上“好帮办”

为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改革,畅通与企业群众的互动渠道,及时回应企业群众提出的诉求,更好破解企业群众办事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我委积极推进帮办人员选拔和帮办制度落实工作,从业务骨干中安排4人负责在线帮办,回答在线相关问题,要求工作人员帮办应当在1分钟内响应,解决率不低于90%。

6、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一是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继续加强对公交线路、区域出租汽车、公共租赁自行车质量运营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区域交通行业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货运管理。推进宝山区货运堆场整治工作,确定重点目标企业共计108个,组织4个巡查组开展货运堆场全覆盖整治巡查,全年开展上门巡查1725户次。加强危险品运输企业监管,开展危运企业检查97户次。

三是加强汽修管理。对辖区内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展全覆盖检查。开展机动车维修备案工作,已审核通过企业事中事后补充材料188户。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鼓励企业使用VOCs含量较低的环保型油漆,目前已有10家企业转用水性漆作业。

四是加强省际客运管理。加强客运站日常管理,要求客运站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关于“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共检查客运站68次,出动人员136人次。

五是加强铁路道口管理。对辖区4处铁路道口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开展道口巡查772只次,巡查2318人次,达到巡查全覆盖的要求,实现道口监护9326天安全无事故目标。

六是加强水运企业管理。完成1家水路运输企业注销《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并1家,新增1家水路运输企业;完成辖区11艘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到期换证工作;7艘新增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工作;5艘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工作。

七是加强港务管理。加强辖区易扬尘码头扬尘防治工作,加强每日在线数据跟踪, 2021年以来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排名全市前列,数月位列全市第一;强化辖区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企业日常管理,做到危险品码头每月监管全覆盖。

7、推进货运堆场综合整治

坚持“向存量要空间、以质量求发展”的理念,聚焦外环、吴淞沿线沿轴,积极开展整治,经四轮摸排,全区共梳理各类堆场258个,占地面积约509万平方米,目前已关停货运堆场103个,占地面积约162.3万平方米;3月10日至今,全区共开展货运堆场各类整治工作883次,出动执法人员3251人次,开具法律文书199份,询问约谈534次,行政处罚42次,处罚金额783900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权责统一的要求履行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够、法律专业知识储备欠缺等原因,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缺乏法律型、技术型人才,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存在现场检查笔录有涂改未经当事人按手印确认、视听资料未附文字说明等问题。三是存在个别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前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三告知”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现象偶有发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宝山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年终述职中,委主要领导按照要求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并且进行专项测评。

充分发挥委法律顾问作用,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专业法律意见,采纳法律顾问提供的重要意见。依法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第一责任人要求,尊重司法权威,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院、检察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检查建议书,第一时间做出批示,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对红林路沿线非法客运开展整治。通过持续高压整治、完善公交配套、布置公共自行车等手段,形成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的整治态势,积极维护交通市场秩序,为周边居民提供安全、合法、便捷的出行方式。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执法队伍建设,依托“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我委执法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使执法人员在制作法律文书时能按规范要求制作文书,运用法律条款准确,从而提高案卷质量;二是以存在问题的案卷作为典型案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工作,明确制作法律文书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设备配备和制度建设,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供坚实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不漏审、审核环节无偏差。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三)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充分运用交通行业法治宣传阵地。优先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单位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结合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基层,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的氛围,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总结评估,针对在复议、诉讼发现的问题,及时举一反三,填补管理漏洞。进一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提升交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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