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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宝山区罗泾镇新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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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0-12-23
  • 发文字号: 泾府〔2020〕82号
  • 发文日期: 2020-12-2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郊野单元规划(2017--2035)》,我镇新陆村拟建设宝山区罗泾镇新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程二期。项目情况如下:

    一、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

    项目位于罗泾镇新陆村,东邻长江,南连罗泾花红村,西接罗泾塘湾村,北靠罗泾洋桥村,总用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

    二、建设内容

    项目依据村庄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现状及村民实际需求,从基础设施、村庄风貌着手,分别提出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新陆公共服务中心整体修缮、村委会篮球场及周边道路提升)、村庄风貌提升(涵养林湿地、水系、村宅宅内景观、村宅宅外及道路沿线景观、洋新路林相改造等)二大板块建设内容,结合一期新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程,综合打造蔬香新陆,实现乡村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三、项目法人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2184万元,工程费用1622万元(含:公共服务项目872万元,村庄风貌项目7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9万元,开办费20万元,不可预见费103万元。

    项目资金由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筹措,涉及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招标方式

    为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本项目申请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方式。

    特此函达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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