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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大场镇 发布时间 2020-08-20
【字号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8-20
  • 发文字号: 宝大府〔2020〕51号
  • 发文日期: 2020-08-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大场镇

各村居委、镇属公司及镇相关部门(科室):

经镇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大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大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市委市政府“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底线”要求,依据《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本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安全风险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依托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镇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金娣、孙兰

副组长:许志康、李才生、曹维渊、曹骏

镇安委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设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贤根、沈慧庆

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承担。

(三)设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

每个专项(专题)都应当建立由牵头单位为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对应的专项(专题)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推动本地区各级党组织、部门科室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进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一是督促各村居委、镇属公司、部门科室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奔跑吧安全君”“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居村服务场所等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要结合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考核指标。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制度。推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记分制管理”制度。四是推进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积极创建本市安全发展示范街镇,组织开展本市安全发展示范街镇达标任务;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深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镇安委办牵头,各村居委、镇属公司以及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三是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均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风险隐患“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五是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企业外包管理。六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认定、服务和管理,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七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实现安责险全面、深化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八是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贯通上下游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链路,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镇安全办牵头,各村居委、镇属公司以及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不再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开展安全防护距离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持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储运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广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记分制,试点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述安制度。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镇安全办牵头)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将实行区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老旧小区要根据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美丽家园改造,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同时,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或设置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二是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志愿者应急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并积极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业集中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2020年,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年度行业测评。2021年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60%2022年实现100%。)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动企业对照整治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尤其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厂房、仓库)、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搭建夹层空间、现场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规模型冷库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1年,排查登记的厂房仓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能力水平。)三是整治“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对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政府实事工程、智慧社区惠民项目等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四是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强对乡村小微企业、厂房仓库出租场所、家庭作坊等产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摸本地区相关重点行业单位,形成单位名册,并每年定期更新,并结合排摸出的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实际,梳理出消防隐患清单,并按照消防隐患危险程度划分“严重、一般、轻微”等级,坚持“消防危险性大的先开展整治、消防危险性小的先标准化创建”的原则,考虑到时间因素和每年名册的动态更新,计划对梳理出的行业创建单位按照2020年完成创建30%2021年完成创建40%2022年完成创建30%的任务推进。六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以各级城市运行中心建设为契机,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等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镇安全办牵头)

(五)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推进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推进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任务,推进“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区、街镇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完善“四无”工程的发现和报告机制;贯彻落实本市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三是根据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业主、使用人违规设置或者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履行劝阻报告义务。对存在高坠隐患的房屋,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自行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告知、设立警戒线等警示措施,并由相关业主或责任方进行整治。四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加强燃气行业管理和燃气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加快推广本市智能安全型燃气表、金属连接软管的应用;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持续打击液化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镇城运中心、城管中队、镇规建办)

(六)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利用本市危险废物“一个库”、电子转移联单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废物流量流向的动态监管。三是开展危险废物重点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将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理处置设施以及涉及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纳入重点环保设施清单。(镇规建办)

四、进度安排

20207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月)。按程序报批印发本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以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单位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历年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三年行动任务书,在任务书中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样板工程”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适应城市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方案落实方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通过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地区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水平提高的矛盾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镇安委会)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办公,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同推动工作落实。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委办)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本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精准施策,主动创新制度。认真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分析掌握本辖区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做到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结合本地区发展特点,进一步用好本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优势,用好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优势,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信息优势,优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财政支撑、人力支撑。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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