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代 表 建 议 办 理 用 纸
建议号131
装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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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晚高峰在学校附近的道路停车场对家长短时免费停车的建议 |
提出人 |
孙红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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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形式 |
☑面见 R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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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对于孙红旺代表提出的关于晚高峰在学校附近的道路停车场对家长短时免费停车的建议区教育局高度重视,针对放学高峰期间,接送孩子的车辆造成学校附近交通拥堵的情况,教育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区教育局与区交通委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后,计划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放学期间,对校门口附近的计时收费的道路停车位实行半小时内不收费的措施,方便家长接学生时的临时停车。 此外,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报上、放学时间段家长接送车辆路边临时停车点位的申请。经教育局与交警部门沟通并同意后,学校可在规定时间段内放置临时停车P牌,供家长临时停车。 接下来,教育局还将进一步指导学校优化错峰上下学的制度,并完善家校护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期的校门口交通疏导工作。同时,指导学校会同交警部门探索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接送车辆在学校门口长时间停留。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出人意见,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 提出人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经代表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一份留提出人(若为联名建议留三份)。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4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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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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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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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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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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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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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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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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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非主动公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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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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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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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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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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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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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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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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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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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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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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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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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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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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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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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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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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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