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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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1-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2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相关政策、规定、动态及时在网站发布。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社会公益事业领域部门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120231-12月,共制发行政公文8件,其中主动公开8件,主动公开率100%。主动公开年度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共16件。

2、行政许可公开。一是提供“帮办”服务,积极推进涉医项目审批工作。主动与区投促办等部门联系,通过专题会议、材料审核、现场指导、征询意见等方式,对我区3家医疗产业项目提供工作支持。二是主动跨前,开展事前指导服务。为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CT”诊疗科目提供现场勘察、业务咨询等事前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卫生服务与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三是优化流程,促进社区强基增能。窗口优化审批流程,与相关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微信工作群,在事前指导服务基础上,全部实施申请材料微信审核,完成我区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互联网诊疗服务功能。四是周密准备,稳妥推进诊所备案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健委去年12月底出台的《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培训,落实专人负责,完善“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3、事中事后监管公开。一是落实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全市专项任务形成随机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卫生监督日常监管制度,顺利完成1241家国抽和区抽单位监管责任,积极参与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工作,联合区公安、文旅等部门对137家场所开展随机抽查。开展2023年卫生监督“蓝盾行动”,在医疗美容、集中空调、消毒服务机构等领域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执法工作。二是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上海市宝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通过区政府网站、一网通办平台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权责清单公示等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行为透明度。三是每季度开展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通过委门户网站公示监测结果。

4、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公开。进一步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原则,持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推进了《宝山区社区卫生服务强基增能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有力确保了程序规范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进行了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了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答复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我委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常用文书最新梳理和修订的最新要求进行规范答复。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8件,办结8件,其中主动公开2件、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不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务信息4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1件,本年未产生因依申请公开办理引起的后续复议、诉讼情况,存在被纠错和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落实信息公开审查。严格执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其配套工作规范,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执行保密审查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

2.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于《宝山区社区卫生服务强基增能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开展了座谈会、宣讲等多元化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和宣传。

(四)平台建设及利用情况

宝山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聚焦功能定位,重点围绕“中心工作、重要节点、便民信息、健康科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聚焦卫生健康人才工作会议,推出宝山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系列报道。开展“学科建设”“强基增能”等系列宣传,围绕新一轮(2023-2025年度)宝山区医学重点学(专)科及特色品牌建设,开展“学科巡礼”系列宣传,发布重中之重学科、重点专科A类学科等图文宣传20余篇;结合年初发布的《宝山区社区卫生服务强基增能三年行动计划》,制作“一图读懂”图文信息,开展相关案例展播,发布微信公众号图文30余篇。聚焦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整理发布区内各综合性医院法定节假日期间门急诊开诊信息,方便患者居民合理安排就诊时间;结合后疫情时代重大传染病防控,发布新冠、流感等疫苗科普内容及接种点位信息,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宣教,引导居民筑牢免疫长城。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做好巡检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四个聚焦”,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主动回应民众关切,关口前移防范化解安全运行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以改进,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是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略显不足二是不断优化政策解读形式。

改进措施:1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已成为常态化制度,但并非所有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都能够开门决策。我委要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让民意走进决策,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共同参与审议,及时采纳公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围绕政策制定背景、制定依据、出台目的、主要内容等,力求解读深入透彻,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通过政策制定前目的焦点解读、草案解读,政策施行后二次解读等方式,主动、及时、持续解疑释惑,利用视频解读、动画解读等多元载体,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提高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落实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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