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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宝山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推进组织机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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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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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十八日)

宝府办〔2006〕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有效推进宝山区第三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实施,强化领导和协调机制,经研究,将原宝山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更名为协调推进委员会。
  一、更名后的宝山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 吕民元  区 长
  副主任: 陈升平  副区长
  成员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农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市容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区机管局、工商宝山分局、区绿化局、区城管大队、月浦镇、杨行镇、宝山工业园区(罗泾镇)、罗店镇、顾村镇、大场镇、庙行镇、淞南镇、高境镇、城市工业园区、友谊路街道、海滨新村街道、吴淞镇街道、泗塘新村街道、通河新村街道。
  二、宝山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升平(兼)
  副主任:魏廉虢  区环保局局长
      潘卫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三、按照《宝山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和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宝山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专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推进。
  特此通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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