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宝府〔201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保障我区“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进一步规范土地审批职责,加快土地审议效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宝山区土地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 泓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夏 雨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周德勋 区委常委、副区长
连正华 副区长
秦文波 副区长
组 员:牛长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国安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晓峰 区政研室主任
陆继纲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丁顺强 区商务委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丁炯炯 区科委主任
叶 英 区经委主任
孙晓风 区国资委主任
钱伟烈 区农委主任
邵雷明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方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魏廉虢 区环保局局长
金守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赵婧含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晓宁 区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土地局,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兼):连正华 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邵雷明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副 主 任:朱 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助理
徐 芃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刘建中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金明虎 区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
周剑平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黄志刚 区经委副主任
王忠民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翁佩华 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今后,宝山区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有关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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