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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宝)征地告〔2022〕第14号)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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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征收土地公告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7-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7-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2〕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7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67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规划冬泥路,南至规划年张路,西至规划向东路,北至塘浮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罗店镇十年村1199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07.8平方米、建设用地4842.2平方米、未利用地1140.6平方米

2、宝山区罗店镇朱家店村632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76.3平方米、建设用地3561.2平方米、未利用地288.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31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84.1平方米、建设用地8403.4平方米、未利用地1428.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6417967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朱越 杨华栋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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